休宁县2022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工作要求,持续深入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确保每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为乡村振兴奠定基础。结合休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法》,认真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精心组织,明确思路、分清职责;坚持“依法治教,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依法控辍、管理控辍、教改控辍、扶贫控辍”的总体思路,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动员和组织社会、家庭、学校等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严防死守,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继续弘扬艰苦创业、自力更生、奋发图强、锲而不舍的精神,切实做好我县的控辍保学工作。
二、工作目标
我县义务教育发展工作目标是:全县小学入学率、巩固率、初中入学率、巩固率均达到100%,这是实现教育现代化,实现优质均衡发展的控制性指标。当前,我县控辍工作的重点仍然在农村初中学校,随着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已经不再是造成学生辍学的主要原因,学生因厌学或先天性身体原因而导致辍学的比例可能会越来越大。各中小学要高度重视控辍工作,认真掌握实情,找准当地问题,仔细分析研究,创新工作思路和举措,切实抓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到义务教育巩固率持续保持在100%以上,贫困家庭子女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
三、工作措施
1.建立广泛宣传机制
各校要利用宣传栏、微信、标语和广播等宣传工具进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上学的氛围。使家长改变“读书无用论”的错误观点,进一步认识让子女学习文化知识的重要性,明确不送子女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是违法的。通过宣传提高家长的责任感和法律意识。
2.建立定期家访摸排机制
各校每学期开展一次摸排,要建立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台账和辍学销案台账,落实依法劝返制度,认真研究分析学生失学辍学原因,做好劝返复学工作。各学校要把控制学生流失、辍学工作目标分解到具体单位和个人,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按时完成学生劝返工作。各校要组织学校领导、教师深入到村(户)发动学生回校、动员未回校学生返校就读,并做好会议、动员、家访等相关记录。落实流失学生登记管理制度,建立流失学生登记表,学校实行学生到校日报告制度,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如发现学生未按时回校,要及时向学校报告;学校要及时将流失生名单、流失原因、家长、家庭地址及去向向当地政府、村委和县教育局报告,切实做到知名、知人、知情。只要有一名学生辍学,就有学校领导、教师负责采取措施动员返校。切实做到“辍学认定、学校报告、走访动员、依法强制”,确保学生按时入学,提高在校生学额巩固率。
3.建立备案劝返机制
各校针对适龄儿童、少年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不能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必须由其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乡镇批准后,报县教育局备案。对多次动员仍不返校的学生,各学校要依法向其法定监护人下达《 限期复学通知书 》,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法定监护人在接到通知书后一周内仍不送学生复学的,学校要报告乡镇政府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采取相应制约措施。
4.建立常态资助机制
各校要将贫困、留守、流动、残疾适龄儿童少年作为控辍保学工作的重点人群,各学校要积极构建学校、家庭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贫困学生资助机制。各学校要结合精准扶贫工作,把有适龄儿童少年的贫困户作为重点扶持对象,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帮扶活动,建立健全贫困学生资助机制。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力度,健全教育惠民资助体系,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两免一补”和有条件学校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惠民政策。对于非住校特困生,要参照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标准资助,严防因家庭贫困导致学生辍学。
5.建立教育关爱机制。
一是各校要严格执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文件精神,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列为考核教师的重要指标。教师要增强尊重学生,爱护学生,保护学生的责任意识,把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的问题提高到师德师风的高度来认识,在严格抓学习、纪律、行为规范的前提下,大力提倡情感教育,防止简单粗暴对待学生,坚决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把“控辍保学”工作作为重要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学生家长及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努力制止学生辍学,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劝迫学生离校和退学。
二是进一步规范教学行为,公平对待、关爱每一位学生。班主任、任课教师要转变教育观念,改进和优化教学方法和手段,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发现和发挥学生的长处,挖掘学生潜能,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努力消除因厌学而辍学的现象。
三是全面落实“双减”工作。2022年我县将进一步强化学校的主体责任,制定实施意见,明确工作目标,提出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坚持系统治理,标本兼治,持续强化学校的育人主阵地作用增大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力度,切实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持续推进课后服务水平,以质量控辍学。
四是持续开展送教上门工作。全县送教上门学生36人,各校要制定科学合理的送教计划、课程、次数,确保残疾儿童能接受教育。
五是全面落实德智体美劳“五大行动”,树牢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教育质量观,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进一步增强德育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学校体育美育工作及劳动教育作用。以德育铸魂行动、智育提质行动、体教融合行动、美育熏陶行动、劳动促进行动等“五大行动”为依托,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六是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各校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社会实践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使学校不仅成为学习的乐园还要成为艺术的摇篮、科技的前沿,真正使每一名学生在学校能学有所得,学有所成,为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发展创造优良的人文环境。教师要多关心、帮助、鼓励后进生、辍返生、易辍生等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培养学习兴趣。增强班级凝聚力,努力实现“一个都不能少”的目标。
6.建立督导考评机制。
县教育局把“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将“控辍”效果与学校教育教学评估、学校领导、教师绩效考核、工作业绩、评优评先、职称晋升、提拔任用等挂钩。“失学儿童劝返工作”工作绩效实行“一票否决”。严禁在控辍保学工作中走过场,流于形式,因工作不力,导致中小学入学率不达标和中小学学生辍学率超标的,要严肃追究各校相关人员的责任。
7.建立联防联控工机制
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公安、司法、人社等部门结合《义务教育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 》和 《 劳动法 》等完善本部门的执法机制,制定严格、详细、可操作强的控辍保学实施方案和细则。建立教育局、乡(镇)政府、村委会、学校、家庭、班级等控辍保学责任制,明确每个部门的控辍保学责任,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教育局领导包学校、校领导包年级、班主任包班、科任教师包人。各学校要明确控辍保学责任,主动与乡镇政府、驻村干部、村书记、村干、帮扶联系人加强汇报和沟通联系,夯实“控辍保学”责任制,确保“一个都不能少”。学校校长是学校控辍保学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控辍保学直接责任人。
8.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凡是存在下列情况,造成学生流失的,要追究校长责任。一是对管辖范围内的失学儿童底数不清,或弄虚作假、瞒报失学人数;二是学生不到校,学校、教师没有及时家访了解情况,贻误规劝学生返校复学的;三是学校教师工作方式简单粗暴或处事不公,挖苦、讽刺、歧视、体罚学生导致学生不愿意上学而辍学的;四是片面追求升学率,故意让一些学习成绩差的学生转学或退学的;五是对一些违反学校纪律或发生错误的学生,以停学回家接受家长教育的名义,不接受学生再回校就读的;六是不关心学生生活,学校食宿条件太差,学生满意度太低,影响学生生活的;七是其他导致学生辍学的教育行为。
休宁县教育局
2022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