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
《休宁县“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6日
休宁县“十四五”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目 录
第四节 做好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
第五节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
第八章 实施重点工程项目带动
休宁县“十四五”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休宁县“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根据《黄山市休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黄山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纲要》编制,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政策措施,是“十四五”时期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行动纲领。
第一章 推进休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休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才优先、民生为本,将促发展与惠民生相结合,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改革创新,推动“十三五”时期各项目标任务有效落实,多个领域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就业创业形势持续稳定。就业优先战略深入实施,全市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不断优化。积极应对中美贸易摩擦和疫情等影响,铸就“春风行动”“就业服务直通车进校园”“人社局长进校园”“黄山企业大学行”等就业亮点品牌, 创新建立“2+N”招聘制度,常态化推进“四送一服”双千工程,不断提升就业信息化服务能力,持续推进就业脱贫工程,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保持就业稳定。创业扶持力度逐步加大,连续开展3届创业大赛,新城创业大学和网创培训等创业载体创新发展,大众创业不断加快推进。5年新增就业人数达1.9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
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全民参保计划深入实施,社会保险领域各项改革稳步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和丧葬抚恤制度,及以“同舟计划”二期实施完善的建筑施工等高风险行业参保长效机制有效健全。城乡居保精准扶贫工作深入实施,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率调整降低和实施阶段性减免,有效减轻企业单位社保缴费负担,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全县三项社会保险累计参保人数达4.8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达9.69万人。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不断提高,经办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基金监管机制不断健全。
人才支撑作用充分彰显。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两高”人才队伍及平台建设不断强化,人才发展环境和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开展了“农技名师”“企业好管家”等各类活动,为基层专技人才培养营造了浓厚氛围;上报了博士后工作站、新兴产业领军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市高层次人才储备金推荐、省级特殊津贴人选推荐等各类人才。组织开展县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评选认定,目前,共有技能大师工作室17家,其中市级5家,省级1家。
人事制度改革扎实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公开招聘工作全面推行。截至“十三五”末,全县公开招聘人员415人,制度实施面达100%。工资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公立医院改革等有关收入分配制度的完善确定工作顺利完成,国家及省工资政策有效落实,事业单位全部实施绩效工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基本建立。
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劳动关系领域新机制不断创新,国企薪酬改革和居民增收强力推进。劳动关系三方机制逐步健全,劳动合同制度全面实施,集体合同制度基本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不断完善。仲裁院标准化建设推进有序,“互联网+调解”服务深入推广。5年间,全县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69件,调解结案率达75.84%;案外调解案件753件,调解成功率达100%。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力度切实加大。围绕部门联动密集执法、欠薪问题突出治理、严查拒不支付案件三个工作重点发力,目标考核、要案督办、联席会议机制完善,支付监管、失信惩戒、宣传教育三大平台建成,工资支付规定有效落实。5年间,共为全县2300余名农民工解决拖欠工资4000余万元,根治欠薪工作形势总体向好。
公共服务能力稳步增强。“放管服”“最多跑一次” 及“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不断深入,人社服务事项全部实行“一网通办”,皖南旅游人才市场运行良好,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力度加大,全县人社基层实体和信息化服务水平不断提升。金融社保卡功能拓展服务取得重大突破,人社信息化工作得到人社部充分肯定。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不断加强,2018年被省人社厅授予“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人社“融杭”共建工作走实走深。2019年3月赴临安区人社局开展学习交流活动,签订合作共建协议书,围绕就业创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人事人才、和谐劳动关系、社保卡应用六大领域逐步推进全方位共建共享。2019年6月,临安区人社局领导班子一行来我县进行考察交流。双方签订了技能人才培养框架协议,两地将在校企合作办学、定向培养、学生就业及实训等方面进行合作,努力拓展职业技能培训领域的发展空间。2020年2-3月,先后同义乌、舟山签订劳务合作协议,为开展合作交流、劳务输出打下坚实基础。
“十三五”时期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取得的显著成就,为“十四五”时期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二节 “十四五”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我市发展进入新阶段。融入杭州都市圈、参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为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宏观环境。打造美丽中国先行区、长三角绿色发展示范区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旅游目的地,既为“十四五”时期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提升提供了支撑,也指明了方向。
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仍面临着诸多挑战。从国际环境看,国际环境依旧错综复杂,不稳定不明确因素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深远。从国内形势看,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从省情市情看,经济下行压力仍然存在,人口老龄化问题凸显,人口抚养系数增加趋势明显。我县在长三角区域中产业能级和城市能级较低,科技成果转化、创新人才支撑不足等等导致就业压力增加,社会保障水平提升需求加大,劳动关系更趋复杂。
党中央对民生工作和经济发展高度重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作为重要的民生部门,肩负着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双重使命。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深刻认识“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新形势新目标新任务,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坚持适应经济新常态,牢记责任为民生,奋力推进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三节 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坚持惠民生与促发展相结合,围绕促进就业创业、促进城镇居民增收、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强人事人才服务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健全扶贫长效机制、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等重点工作,全面推进新时代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改革,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维护我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全面开启更美丽更富裕更文明的现代化新黄山建设征程作贡献。
基本原则:
坚持以服务大局为根本。坚持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主动服务“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部署,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能作用。
坚持以人民至上为中心。以促进人的发展、完善人的保障、增进人民福祉、维护人民权益为中心,积极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体系,面向人人提供标准统一、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推进实现“劳有丰酬、老有颐养、弱有稳保、才有优用”。
坚持以改革创新为核心。充分衔接“十三五”,顺应一体化发展需求,牢固树立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坚定不移推进人社领域改革,不断开拓创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举措和服务方式,催生新发展动能,服务我市经济转型升级。
坚持以统筹协调为重点。依法全面履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能,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统筹兼顾不同群体利益诉求,增强工作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促进政策、服务以及资源配置的衔接平衡,推进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
第四节 主要目标
就业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强化就业优先目标导向,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做到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更趋合理、就业环境更加公平、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十四五”期间,城镇就业人数每年新增3100人,确保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城镇居民增收稳健合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加、结构不断优化,与全市差距明显收窄,增长高于全县经济增长、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中等收入群体比例超过40%。
社会保险制度健全完善。社会保险改革深入推进,法定人群全覆盖持续稳定,待遇调整机制规范健全,统筹层次、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基金运行安全可持续。到“十四五”末,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54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4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2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力争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人才队伍更加壮大优质。专业技术和高技能人才队伍规模不断扩大,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更加完善,质量明显提升、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更加优化,人力资源服务业对全市经济贡献率稳步提升。
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共建共治共享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劳动关系矛盾预防化解积极有效,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开展不断深入,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坚定有力。“十四五”期间,年度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2%以上,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年度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结案率达到96%以上。
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建设为契机,加快人社领域“融杭接沪”步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高频事项实现“一次不用跑”,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办;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实体性服务大厅实现“应进必进”“一窗受理”,基本实现全程网办。强化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均等化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确保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显著增强。
第二章 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围绕稳就业和保居民就业这一根本任务,全力实施就业创业促进工程,开展就业政策落实跟踪服务,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和多渠道灵活就业,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继续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第一节 强化就业政策落实
将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经济发展的优先目标,将城镇新增就业和失业率列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完善就业创业纳入政府考核指标体系。推动实施有利于扩大就业的财政、货币政策,依托美丽中国先行区、长三角绿色发展示范区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旅游目的地的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重大宏观政策对就业影响的评估机制。全面落实有关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支持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培养提升经济社会吸纳就业能力。扩大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空间。不断推进就业政策落实落细。
第二节 抓好重点群体精准就业帮扶
通过大数据比对,精准锁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广泛宣传引导基层就业,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稳定在90%以上;做好就业脱贫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接续,稳步开展就业促进民生工程,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禁退捕渔民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就业率达70%以上。不断完善就业困难人员动态监测体系,把政策宣传、经办业务延伸到社区,使就业困难人员在家门口就能了解到政策,享受政策,实现就业。
第三节 持续推进创业扶持服务
把创业带动就业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实施更加积极的创业政策,推进全方位公共创业服务。不断健全创业服务云平台,继续完善创业大学实体化建设,继续举办创业大赛,创新举办创业沙龙、创业论坛、创业讲座等系列活动,积极推选优秀创业项目和“返乡创业之星”,营造浓厚创业氛围,指导创业者提升创业技巧、提高创业成功率,以创业带动就业。完善创业培训和创业担保贷款体制机制,推广落实更为便捷的创业担保贷款服务。
第四节 完善就业失业兜底保障
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用足用活失业保险全力保障失业居民基本生活,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城乡困难家庭做到应保尽保。落实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助力企业发展。进一步加强就业失业动态监测,着力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
第五节 健全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
不断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机制,常态化开展“2+N”主题招聘活动,有效提升公共就业经办服务水平。以“智慧就业”信息系统建设为依托,进一步加快就业信息化建设步伐,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智慧化、便民化建设,基本建成以安徽公共招聘网黄山分站为中心的市、县、乡镇(社区)一体化信息化公共就业平台。完善就业失业动态监测系统,建立失业动态监测、预测预警和预防调控“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利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融入杭州都市圈契机,加强交流合作,进一步提升就业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六节 强化职业技能培训
实施“徽匠振兴”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工负责、群团组织配合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培训组织实施机制。建设以企业为主体,技工学校、职业院校、社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为培训基地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和名师带高徒。加大职业培训资金投入,用足用好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以促进就业为目的,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民生工程,面对企业新录用人员等重点群体开展就业技能培训,逐步探索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
第三章 促进提高城镇居民收入水平
第一节 强化城镇居民持续增收政策落实
第二节 健全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第三节 完善企业工资分配管理
第四章 健全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扎实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有效保障基金监管安全高效,努力加快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第一节 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全面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全面落实以养老保险政策统一为基础、以基金省级统收统支为核心、以基金预算管理为约束、以信息系统和经办管理为依托、以基金监督为保障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等制度。落实企业年金办法,扩大企业年金制度覆盖范围,推动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发展,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全面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做好待遇重算计发工作。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落实社会保险减免缓政策,引导鼓励中小微企业从业人员、新业态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推动就业困难人员、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员等群体持续参保缴费。落实工伤保险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和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推动建立以工伤保险为主体、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工伤保障制度体系。
第二节 推进全民参保深入实施
巩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成果,持续加强数据动态管理和分析应用,加大社保政策宣传,推进精准扩面,聚焦贫困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分类施策,着力提升断保人员的缴费接续率。定期对重点企业开展核查工作,依法加强稽核和缴费基数,防止漏保漏缴。探索建立多层次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完善建筑业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长效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小微民营企业、扶贫车间参加工伤保险。
第三节 落实待遇调整机制
继续落实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和发放工作。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同时,加强政策宣传,做好咨询解答。切实做好对特殊困难群体的兜底性保障,让特殊困难群众享有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兜底生活保障。在待遇确定和调整上,兼顾公平性和激励性,引导群众形成合理预期,防止收入差距在二次分配中进一步扩大。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做好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提高社会保障待遇。落实工伤待遇调整机制,优化规范工伤保险待遇项目设置。
第四节 切实维护基金安全
推动健全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基金风险预警机制,全面加强基金风险防控。依托基金监管软件,进一步加强网络监督,全面推动社会监督工作,畅通举报渠道,坚持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配合审计部门开展对社保基金的审计,促进监督常态化。加强基金监督机构队伍建设。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社会保险基金违规违法行为。着力抓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反馈上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案件,保障社保基金运行安全有序。
第五节 提升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水平
贯彻落实社保省级统筹,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经办管理,加快推进工伤保险基金实现省级统筹。全面推动“大综合柜员制”升级,打造“一窗口、全链条”的农保经办服务。结合退管云平台建设,打造我县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新亮点,实现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进一步提升。基于省人社统一公共服务平台,不断拓展社会保障本地化应用服务。开展异地居住人员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合作,加强长三角地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合作。
第五章 壮大优质人才队伍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树立区域竞争实则人才竞争的理念,创新人才高质量发展体制,以高层次创新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建设为重点,持续优化休宁县人才体制机制和发展环境。
第一节 推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持续深化职称制度和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革,认真落实新修订的职称评审标准条件,加大“四唯”清理力度,树立正确的人才评价使用导向,正向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发展,注重发挥奖项的正面激励和引导作用。持续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选拔力度。以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为龙头,加快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培养步伐,积极组织开展高层次人才研修活动,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规范办班培训和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扎实做好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推荐工作。加强诚信承诺体系建设,加大专家服务基层力度,为我县培养一批基层急需紧缺人才。
第二节 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以提升职业技能为核心,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技工学制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相结合,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逐步拓展培训对象,大力创新培训方式,探索发展“互联网+”培训,不断丰富培训内容,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推动提升培训层次,发扬徽州传统工艺传承,精心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黄山特色技能人才队伍。强化“技能人才15条”落实,建立健全技能人才激励制度,以世界技能大赛为引领,以职业技能大赛为平台,深入实施世赛夺牌计划,提高职业技能竞赛科学化、规范化水平,鼓励和支持各行业和企业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等活动,建立新兴产业技能人才快速成长通道。积极开展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弘扬新时代工匠精神,推动形成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健全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逐步试点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推进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相结合的多元评价工作,不断提高评价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三节 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第四节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第五节 强化表彰奖励评选
第六章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新格局
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精神”,加快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制,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强化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调控,切实维护劳动者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第一节 力促和谐劳动关系创建
加强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传,继续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开放月”“百名仲裁员服务千家企业”“企业用工管理帮帮团”等系列活动,重点调研建筑业、制造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等行业,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指导企业规范用工管理,提供劳动关系法律政策咨询,引导劳动者合理维权。以非公有制为重点,继续依托三方机制,指导企业依法开展集体协商,扩大集体协商覆盖面。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成员单位继续执行联席会议制度,总结交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经验,健全协调劳动关系机制,促进全县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进一步扩大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在广大企业特别是非公企业的覆盖面,积极推动区域性创建活动由工业园区向企业比较集中的乡镇、街道、社区拓展,全面提升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水平。
第二节 加强劳动仲裁基础建设
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提升仲裁员队伍专业素质,加强仲裁员的日常管理,优化仲裁调解工作队伍。加强裁审衔接机制建设,更好发挥仲裁和诉讼制度优势,形成合力,提高仲裁、诉讼的社会影响力。推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要素式办案思路,探索以强化案前引导、优化庭审程序、简化裁决文书为核心内容的要素式办案改革,建立起快捷、简便、高效、便民的仲裁办案新机制。加强仲裁办案监督管理,建立和健全仲裁监督机制,完善监督程序,从案件受理到结案,依法对案件进行全程监督,确保仲裁案件程序合法,实体合法。
第三节 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效能提升
积极推进建设劳动保障监察预警平台,努力实现与110联动热线、12345市长热线、信访件信息实时对接,加大对网上欠薪舆情的监控,实施分类监管,线上执法。健全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推动建立跨部门的企业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协同监管机制。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大力推行建筑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银行代发工资等措施,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报酬。探索新业态领域劳动权益维护机制,指导新业态分类规范用工管理,加大劳动保障监督检查力度,依法处置拖欠工资和拒不支付报酬等违法案件。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功能,帮助农民工实现就业、稳定就业。加大舆论宣传力度。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积极参与就业创业,鼓励在外务工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形成典型带动和示范作用,营造农民工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围绕市场需求和企业需要,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和就业岗位对接,切实提高农民工技能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依法查处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联动长三角家庭服务业一体化联盟,争取构建一批拥有良好品牌信誉的家庭服务企业。积极推动发展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更好保障从业人员权益。
第七章 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不断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人社服务深度融合。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和作风效能建设,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全面提升人社系统干部队伍公共服务能力水平和工作效能。
第一节 积极促进人社服务深度融合
积极构建城乡一体、发展均衡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制,推进不同群体、区域和城乡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机遇,加快人社领域“融杭接沪”步伐。紧紧围绕就业创业、工伤保险、养老保险、人事人才、和谐劳动关系等领域,明确共建方向、组织专项活动,以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实现全方位、深层次共建共享。加快基本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完善政务事项数据目录编制,深入推进社会保险、就业创业、人事人才等各项数据融通。扎实推进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公共服务功能改造升级,突出抓好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推进工程项目建设,为建立居民服务、实现多方面民生服务“同城待遇”打下坚实基础。
第二节 切实优化人社公共服务水平
加快人社公共服务机构整合,推行公共服务事项综合柜员制。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企业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推进更多事项“不见面审批”。依托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平台和一体化的 12333 电话智能服务系统,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应上尽上”,推广“人社政务服务电子地图”,推行“7×24 小时人社服务”,形成电话、网站、移动应用、短信等多渠道联动服务体系。强化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增强容灾备份能力,切实提升信息系统整体安全防护能力。确保“十四五”期末金保工程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在便民服务上再创新高度。
第三节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全面履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能,动态调整政务服务清单和权责清单,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真正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深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持续推进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进落实集体审议决定机制。积极推行行政复议调解机制,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工作。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法制机构牵头协调、涉诉机构具体承办、法律顾问积极参与的行政应诉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切实维护各类群体的合法权益。
第四节 切实提升人社作风效能
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发挥局党组在人社工作的领导作用。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进“三查三问”制度化,确保各项政策部署落地落实。加强人社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深化“练兵比武”“干部职工人人讲”等培训,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平台、经办窗口等公共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把业务经办、作风养成、礼仪规范等作为培训重点,开展一专多能训练,不断提高一线工作人员工作能力和服务质量。深入践行“三严三实”,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加大对重要领域、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考试、基金、大额资金使用和选人用人等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坚决严肃依法依规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和信息宣传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和新闻发布,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强化舆情监控,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不断提高干部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第五节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
第九章 实施重点工程项目带动
坚持重点工作项目化、项目推进清单化、清单落实责任化,以6项工程21项计划的实施推动全县人社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就业创业促民生工程
多方位招聘服务计划。精心打造“春风行动”“黄山企业大学行”等就业服务品牌,同步完善“2+N”主题招聘平台建设,逐步完善线上招聘平台。以企业招工定制服务、“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四进一促”就业服务专项行动等重点项目为抓手,精细化落实招聘计划,全方位提供人力资源服务。
助力企业发展计划。多措并举做好后疫情时期及阶段性援企稳岗政策的有效落实,积极为企业纾困解难。落实各项就业和社保补贴,减轻企业负担,鼓励小微企业开发更多岗位吸纳就业。
重点群体就业帮扶计划。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强化重点服务群体帮扶机制。强化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采集和跟踪服务和补贴发放,强化“三支一扶”人员专项能力提升,全力帮助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创业。扎实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退役士兵就业服务月活动和就业见习、公益性岗位集中对接会等活动,为就业困难家庭、退役士兵、高校毕业生、退补渔民和16-24岁失业青年等重点群体提供专项服务。
创业培训计划。健全完善“创业大学+教学点”培训模式,拓宽培训渠道,提升创业培训成效。完善功能布局,强化师资力量建设,继续推进创业大学二期建设。推广创业服务云平台和试用电子创业券,有效服务创业创新工作。
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围绕“智慧就业”,创新打造更多便捷实用的互联网就业应用平台,持续推进人社服务“打包办”、“提速办”、“一网通办”,推进人社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升人社领域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第二节 社会保障提升工程
新就业形态群体参保计划。巩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成果,聚焦贫困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分类施策,着力提升断保人员的缴费接续率。深入实施“同舟计划”二期,提高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政策影响力,持续推进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养老保险改革推进计划。落实和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有序衔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和职业年金运行制度。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
社保基金风险防控计划。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资金归集和划转工作。强化警示教育,每年开展全县性社保基金专项检查不少于1次,社保疑点信息核查清单确认问题年度整改率达98%以上,对检查核查发现问题清单进行“销号制”管理,追回基金损失,推进整改落地见效,坚决守住社保基金安全底线。
第三节 徽匠振兴暨职业技能提升工程
“徽匠振兴”计划。依托政策先手布局,树立技能强市新路径,围绕建筑、园艺、装饰等传统特色优势项目,强化现有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政策落实,谋划完善技能人才队伍培养体系。定期举办职业技能大赛,持续开展“名师带高徒”等活动。推动人才总量持续增长、结构不断优化,着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特色人才队伍。
世界技能大赛备战计划。全力开展世界技能大赛训练备战工作,明确集训各阶段时间、任务、目标、措施和责任,巩固和完善“教练、选手、裁判、翻译和集训基地”五位一体保障机制,培育更多技术精湛、技能过硬、实力超群的休宁“工匠”走向全国、走向世界技能大赛舞台的中央。
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建立广泛覆盖、贯穿终身、适应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构建线下与线上、现场与远程、实操与理论融合的培训体系,面对各类劳动者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第四节 人才集聚工程
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计划。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每年组织参与继续教育,积极举办高研班,为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开展知识更新培训。
事业单位人事工资规范管理计划。规范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扎实做好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岗位转换、竞聘上岗、聘期考核等各项工作。做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相关行业、重点领域改革中的工资待遇相关衔接落实工作。进一步严格规范表彰奖励申报和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发放等工作。强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提高事业单位人事工资规范管理水平。
人事考试安全提升计划。全面分析研判当前形势下人事考试工作面临的难点堵点。不断加强标准化、信息化考点建设,扩大高新科技防作弊手段使用范围和力度,深化人员培训,提升整体素质。严格按照要求推进人事考试业务改革,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职能转变,扎实推动落实,强化监督管理,为广大考生提供便捷、优质的人事考试服务。
第五节 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工程
根治欠薪行动计划。继续深入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抓实抓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根治欠薪工作领导机制,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推进“智慧黄山”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系统和在建工程项目规范化管理,扎牢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笼子。持续开展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以分类监管引导用人单位自觉履行劳动用工责任。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力度,实施联合惩戒。继续组织开展夏冬两季根治欠薪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欠薪案件、欠薪人数、欠薪金额稳步下降。
“和谐同行”建设计划。拓展工业园区企业创建活动覆盖,园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0%以上达到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评价确认标准。
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计划。推动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成效巩固完善,开展国企工资分配决定机制全面改革,基本完成首轮国企工资分配制度方案制定实施。
第六节 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工程
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推进计划。按部署推进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全力加快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发行,加强社会保障卡机构队伍建设,拓展12333电话咨询服务,提升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水平。
人社“融杭接沪”和“长三角一体化”共建计划。围绕“1+6”共建协议及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重点领域,进一步深化与杭州都市圈和长三角城市人社部门的互通交流,强化共建共享。
人社信息安全提升计划。稳妥做好网络和信息保障安全,确保各项业务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切实增强我县人社信息网络安全防护强度,配合整体安全规划和落地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切实提高系统信息安全防护能力。
自身能力综合提升计划。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不断加强阵地管理和舆情管理。加大干部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力度,常态化开展练兵比武等活动,强化依法行政,不断提高人社干部职工综合素质。持续推进人社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人社公共服务水平。
“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任务艰巨,必须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完善保障措施,努力实现本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第一节 明确规划实施责任
加强规划实施组织领导,建立规划实施分工负责机制,分解规划目标任务,明确实施主体,压实工作责任。建立规划计划衔接机制,依据规划科学编制“十四五”期间年度工作计划,通过计划执行逐年推进规划目标任务完成。
第二节 加大财政保障力度
完善与规划实施相匹配的预算安排机制,新增和调整财力优先保障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和项目实施。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加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资金投入,支持重大项目实施,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和正常运转,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供给水平。
第三节 提升监测分析评估能力
建立规划执行监测机制,科学设定监测指标,适时开展计划执行情况通报。健全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监测分析评估工作体系,加快提升统计调查分析能力,为人社事业发展决策提供有效的数据分析支撑。
第四节 加强宣传引导
加大规划宣传力度,增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和社会各界对规划战略思路、目标任务、政策举措、重点工程的认知,营造关心规划实施,积极参与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尊重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的知情权、监督权,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适时展现规划实施成就,促进规划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