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1867/202204-00045 信息分类: 文字解读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2-04-23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文字解读】《休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休宁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作者:休宁县站群管理 发布时间:2022-04-23 15:15 信息来源:休宁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一、出台背景

为了做好洪涝干旱灾害的预防和处置工作,保证休宁县防汛抗旱工作依法、规范、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休宁县实际,特制定《休宁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安徽省抗旱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黄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黄山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起草过程

2022年3月初,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在总结2021年防汛抢险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编制了《休宁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并向县防指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在收到各部门修改意见后,进行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4月14日,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专题会议审议通过。4月20日,《休宁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由县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实施(休政办〔2022〕4号)。

四、主要内容

预案由九个部分组成:

(一)总则。明确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县委、县政府设立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作为全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明确总指挥长、副指挥长和成员组成,并将休宁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作为办事机构;县防指根据发生险情,视情组建现场指挥部;对指挥机构和办事机构,以及县防指29个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明确了防汛现场指挥机构、工作组、专家组、部门衔接机制等内容。

(三)汛(旱)前准备。明确预案编制、汛(旱)前检查、应急物资储备、培训演练、宣传教育、社会动员等内容。

(四)检测预警。明确遭遇暴雨灾害、洪水灾害、山洪灾害、干旱灾害、台风灾害等预警信息发布的内容和流程及采取的具体措施。

(五)信息发布。明确雨水情、汛情、旱情、险情、灾情等信息内容及上报要求;规定了信息报送内容、形式、流程等。

(六)应急响应。将应急响应分为四级,由高到低分别为I级应急响应、Ⅱ级应急响应、Ⅲ级应急响应和Ⅳ级应急响应,对每一级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行动流程进行了细化;要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率水、横江洪水、山洪灾害、台风暴雨灾害、水库漫坝、干旱灾害、等情形发生时的应急措施进行了明确。

(七)应急保障。明确队伍保障、物资保障、资金保障、技术保障、通讯保障、交通保障、电力保障等内容。

(八)后期处置。明确防汛抗旱征用补偿、水毁工程修复、物资补充、灾后重建、次生灾害防范和社会风险管控、总结评估等内容。

(九)附则。对预案中的名词术语进行解释,加强预案管理与使用,制定防汛抗旱工作奖惩制度。

五、主要变化

本次制定印发的《休宁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是在2020年版本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完善形成的,主要是在总结近年来防御洪灾的基础上,根据机构改革后职能变化,对防指部分成员单位的职责进行细化调整。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

下一步,我县将做好预案的宣传演练工作,及时发现不足,并结合上级工作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切实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七、政策解读咨询电话

如有对《预案》不理解之处,可咨询休宁县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股吴增威,咨询电话:0559-7516126(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