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省休宁县坞尖石料矿(露天开采矿山剥离物)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的公示
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强化矿业权出让管理完善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长效机制的通知》(皖自然资矿权〔2021〕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安徽省休宁县坞尖石料矿(露天开采矿山剥离物)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在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7月27日 至 2022年8月7日 止10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社会公众有异议的,可以向我局要求提供报告全文,并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意见,我局将依法受理。
受理部门: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质灾害防治与矿产管理股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559-7517820
地址:休宁县政务中心交运大楼5楼
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7月27日
附件:
1.矿业权价款评估委托合同.pdf
2.矿业权评估机构及评估师承诺书.pdf
3.安徽省休宁县坞尖石料矿(露天开采矿山剥离物)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pdf
4.主要参数表.pdf
5、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