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1867/202207-00218 信息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发文日期: 2022-07-25
发布机构: 休宁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2-07-25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对政协休宁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32号提案的答复

作者:休宁县文旅体局 发布时间:2022-07-25 09:43 信息来源:休宁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阅读次数:

许凌云委员:

县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32号提案《加强非国有古建筑的保护利用》已收悉。您所提的建议很有意义,也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针对您所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对于古建筑的保护,特别是我县属于旧时徽州府六县之一,现存着大量的徽派古建筑。它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和别具一格的地方特色,是留给后世一笔宝贵的艺术财富和精神财富。因古建筑数量众多,很大一部分的产权仍属于私人。加强对非国有古建筑保护利用也是我局文物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目前针对非国有古建筑保护和利用做了以下工作。

一、多举措并行,做好非国有古建筑保护工作

(一)全面摸排古建筑情况,建立相关文物档案

在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古建筑类不可移动文物是普查工作的重点,县文物部门实地对区域内古建筑进行普查并制作档案,详细绘制古建筑的建筑图纸,并对其面积、形制、海拔、经纬度等数据进行了详细的测量。为古建筑保护利用奠定相关数据基础,同时将相关数据上传国家相关文物平台。

(二)努力提升非国有古建筑的文保等级

目前,全县各级文保单位共计71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6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6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2处。古建筑类文保单位34处,非国有古建筑文保单位共计5处,其中省保1处(孙起孟故居),市保2处(朱光明朱锡杰等宅、吴鲁衡涵记老店),县保2处(金兆玉宅、中宪第)。我局下一步将加强对非国有古建筑文保单位的申报工作,对于保存质量较好,形制精美,具有一定艺术价值的非国有古建筑纳入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名录中,加强对于它们的保护。

(三)积极推进非国有文保项目申报  

我局积极利用每年度的《徽州古建筑保护利用专项资金》为非国有古建筑申报维修项目。2020年,市保朱光明朱锡杰等宅本体维修项目顺利通过黄山市文物局的验收;2021年,省保孙起孟故居周边环境整治项目顺利完工,县保中宪第门楼抢救性维修项目通过黄山市文物局验收。

(四)文旅结合,推进古建筑保护与经济发展相互促进

针对未纳入文物保护单位的非国有古建筑,我局积极与产权所有人沟通,在遵守《黄山市徽州古建筑保护条例》的情况下,积极探索活化利用新方式。根据古建筑的特色和周边环境条件,将古建筑开发成特色民宿、客栈,或者是当地民俗展览馆等。让产权所有人能够在保护中获取经济收益,让古建筑本体焕发新的活力。

二、下一步打算  

(一)加强对非国有古建筑的收购工作

目前,大部分非国有古建筑一是所有人或使用权不明晰或多人共有,不利于日常保护,二是非国有古建筑的修缮对于私人来说,成本过高,修缮后又无法获得经济效益。三是私人修缮技术达不到古建筑保护的要求,可能造成二次伤害。为此我局下一步将筹集资金,对非国有古建筑进行国有化,以便对古建筑进行更好的保护与利用。

(二)系统梳理古建筑,建立旅游资源台账

我局对全县列入古建筑范畴的文化旅游资源进行系统梳理,建立资源台账、明确文化主题、记录资源现状,为后续文化旅游开发奠定基础。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非国有建筑保护和利用的关心。

 

办理类别:B类

联系电话:7519178

休宁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