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1867/202207-00089 信息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2022-07-29
发布机构: 休宁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2-07-2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休建秘字[2022]34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政协对休宁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54号提案的答复

作者:休宁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2-07-29 15:49 信息来源:休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林秋燕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提高二次供水水质安全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根据《黄山市城镇二次供水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我局作为城镇二次供水主管部门,将结合实际,牵头制定相关实施细则,规范二次供水市场秩序,完善监督管理体系,确保居民安全优质用水。二是规范二次供水建设程序。城镇二次供水设施与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交付。三是与相关单位建立供水联动机制,定期开展监督抽查,并做好检查结果公示公开。四是通过媒体或其他信息平台,广泛宣传用水知识及法律法规,让广大市民参与监督。

感谢你对休宁县城建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帮助和支持。

办复类别:B类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联系人:胡徽

联系电话:0559-7512292

休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