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2021年,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休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休政办秘〔2021〕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取得了积极成效。为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现就进一步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通知如下。
一、扩大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范围。要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在认真总结2021年全面推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持续扩大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范围。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风险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证明事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外,按照最大限度便民利民原则,进一步扩大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覆盖面。
二、及时调整公布目录清单。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修改、废止等情况,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目录进行及时调整,并统一在门户网站公布本系统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
三、科学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要根据县数据资源局县司法局《关于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制发工作通知》(休司通〔2021〕1号)精神,按照内容完备、逻辑清晰、通俗易懂的要求,制作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承诺书的内容主要包括办理事项的名称,申请人(承诺人)和受理单位的基本信息,受理单位告知证明事项名称、证明的用途、设定证明的依据、证明的内容、承诺的效力和不实承诺的责任等。
四、健全完善线上线下办理流程。按照全面准确、权责清晰、通俗易懂的要求,科学编制工作规程,做到承诺书自动生成,企业和群众在线一键填报。根据县数据资源局县司法局《关于规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线上线下办理方式的通知》(休司通〔2021〕7号)要求,完善本部门事项的办理形式、申请材料、受理条件等要素,通过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完成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线上办理流程相关改造,规范线上线下申办和审批。要编制本部门证明事项办事指引,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休宁分厅、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中心等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及时公布,方便企业和群众查阅、索取或者下载。
五、加强信用监管和事中事后核查。要加强告知承诺信用管理制度建设,依法科学界定告知承诺失信行为。针对事项特点等分类确定核查办法,将承诺人的信用状况作为确定核查办法的重要因素,明确核查时间、标准、方式以及是否免予核查。对免予核查的事项,行政机关要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互联网+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对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承诺不实的,行政机关要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
六、组织开展典型案例评选。根据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进展情况,做好典型案例评选工作, 2022年将组织开展典型案例评选,请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相关要求,10月份推选报送1-2个典型案例,典型案例包括基本案情、背景情况、基本做法、实施效果等。对于评选的优秀案例,我们将向省司法厅推荐并集中向社会发布,并进行宣传报道。
七、扎实开展督促检查和考核。县司法局将通过浏览政务服务网和部门网站、实地查看政务服务大厅、开展行政许可案卷评查、畅通企业和群众投诉举报渠道等多种方式,加强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理情况的督促检查,并对推进情况适时进行通报。把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工作推进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和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八、持续开展学习培训和宣传。注重开展告知承诺制学习培训,加强业务交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加强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宣传、解读,进一步提高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善于发现、总结、宣传推介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大力培树典型,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良好局面。县司法局作为牵头单位,要加强对本地区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全面推行工作有效落实;县直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本系统指导,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注重总结推广本系统典型经验做法。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过程中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联系人:朱娜娜,电话:7512756。
休宁县司法局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