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在2022年1月1日起首次创办全国个体私营经济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库中可查询到的个体工商户,且正常经营 6个月以上的以下人员:
(一)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
(二)就业困难人员;
(三)脱贫人口;
(四)退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
(五)返乡农民工。
二、补贴标准
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所需材料
1.填写《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2.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5.社保卡复印件;
6.六个月小微企业财务报表(个体户银行流水、完税证明或银行对账单均可);
另,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退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证;返乡农民工提供需提供市外工作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工资流水或企业签章的工作履历证明均可)。
四、联系我们
网上办理:企业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ygjy.ah.gov.cn/)选择一次性创业补贴业务。
办理地点:休宁县海阳镇新安西路1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505)
咨询电话:0559-7518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