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1904/202207-00009 信息分类: 投诉与监督检查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公民,公告,DOC,婴幼儿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2-07-25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休宁县财政局关于休宁县状元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公告

作者:休宁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7-25 11:06 信息来源:休宁县财政局 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

休宁县状元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采购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常州市武进南江图书文物用品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北庙桥村

被投诉人:休宁县文物事务中心

地 址:休宁县状元广场1号

三、基本情况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投标人(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文物主管部门颁布的《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含“文物保存微环境控制技术保护”等相关内容)。我司认为违法违规。

2、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分办法技术商务分6履约能力26分,投标人提供专业人员证书。必须注册于本单位,具有文博中级职称有一个得3分,最高得3分;具有文博初级职称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10分,本项满分13分。需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或者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两年的社保证明材料(最后一个月必须为2022年5月)不能提供的不得分。我司认为违法违规。

3、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分办法技术商务分6.企业信用1分,投标人具有企业信用AAA级信用等级认证证书得1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应的证书扫描件、网址和截图,否则不得分。我司认为严重违法违规。

4、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分办法技术商务分6.企业业绩投标供应商提供2020年06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取得的类似馆藏预防性保护项目业绩,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以合同签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证明扫描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我司认为此项不合理。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

2、处理结果: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公告日期: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