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2034/202211-00078 信息分类: 职业教育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2-11-1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休宁县关于2022年(下半年)自考毕业申请工作的通知

作者:休宁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2-11-18 09:35 信息来源:休宁县教育局 阅读次数:

一、办理时间:

1128-29日交验材料,同时领取毕业生登记表,逾期不再办理。

二、办理地点:

休宁县自考办

(县政府大楼401室;联系电话:0559-7512900)

三、交验材料:

1.考生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审核后退还考生);

2.因自考成绩全省联网,无需携带课程合格证,但2003年前考试合格获得单科合格证的,需提供全部单科合格证;

3.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需交教育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原件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时退还);

4.申请师范类本科毕业的考生,如需免试“英语二”,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原件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时退还)。非在职教师应有:“英语二”合格成绩或其他对应替代课程方可申请毕业,英语教育专业除外;

5.免试申请必须符合《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2013年版),申请免试考生需交免试材料原件(证书、加盖公章的学籍表等)及复印件和《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试申请表》。

使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NCRE)、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证书(PETS)、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证书、英语四六级(CET)证书(或成绩单)申请免试的,无需办理免试申请,毕业时凭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直接申请。

四、有关要求:

1.《毕业生登记表》内的准考证号码栏须填写:全国统一准考证号(12位)。

2.《自考毕业生登记表》,须用黑色墨水填写,由考生所在单位签署政审意见并加盖公章;

3.预计20231月份领取毕业证书,考生凭身份证领取。

4.考生办理毕业时一定要对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并且保证其真实性;如有因信息弄虚作假造成学历无法注册,责任自负;如有信息错误,请填写《毕业生信息更正单》

5.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须缴纳毕业生审定费(20/人)。

 

                             休宁县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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