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1867/202211-00023 信息分类: 保障政策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2-11-2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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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我县“立纲陈纪”促文化发展

作者:休宁县站群管理 发布时间:2022-11-29 10:48 信息来源:休宁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为促进乡村文化队伍健康发展,近日,我县印发《休宁县文化协管员、文物保护员管理实施办法》,建立了科学有效的队伍管理体制。

新制订的管理办法共6章26条,全篇纲举目张、点面俱全,从文化协管员、文物保护员的选拔标准、岗位管理、绩效评价等方面作出了详尽的阐释,并确立了工作奖惩机制,有利于激发争先进位动力,切实推进乡村公共文化建设,促进乡村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近年来,我县年均落实资金50余万元通过购买服务形式增强乡村文化力量,本次管理办法的公布弥补了农村公共文化体系建设领域的短板,该县同时还下发了乡村文化队伍绩效管理考核细则,与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用制度的框架推动考核机制贯彻落实,促进文化队伍革新进取、永葆活力,发挥公共文化体系建设资金最大效益。

据悉,我县今年文化队伍考核工作正有序开展,并将评选表彰若干优秀人员,还将启动新年度文化队伍选拔,确保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正常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