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1867/202301-00006 信息分类: 政府公报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3-01-03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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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年第12号(总第60期)

作者:休宁县站群管理 发布时间:2023-01-03 09:12 信息来源:休宁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休宁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年第12

(总第60期)

 

县政府文件

休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海阳镇调整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休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万安镇调整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休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休宁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县级权责清单、县乡两级公共服务清单及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县政府办文件

休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休宁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休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休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休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海阳镇调整设立

社区居民委员会批复

 

海阳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调整设立海阳镇夹溪等7个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请示》(海政字〔2022〕191号)收悉,经县政府第十二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镇调整齐宁、横江、萝宁3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地域范围,新设立夹溪、东湖、玉宁、枫林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调整、设立后具体情况为:

1.齐宁社区居民委员会:地域范围为东至萝宁街、玉宁街,南至文昌西路(含胜西小区),西至夹溪河,北至齐云山西大道。办公地点不变。

2.横江社区居民委员会:地域范围为东至横江路,南至文昌中路,西至萝宁街、玉宁街,北至齐云山西大道。办公地点不变。

3.萝宁社区居民委员会:地域范围为东至黄山北路,南至齐云山西大道,西至松萝路,北至皖赣铁路(含枕头山片区)。办公地点暂时不变。

4.夹溪社区居民委员会:地域范围为东至松萝路,南至齐云山西大道,西至夹溪河,北至皖赣铁路。办公地点在原萝宁社区办公地点。

5.东湖社区居民委员会:地域范围为东至黄山南路,南至文昌中路,西至横江路,北至齐云山西大道。办公地点在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6.玉宁社区居民委员会:地域范围为东至横江路,南至横江,西至夹溪河,北至文昌中路、文昌西路。办公地点在高速横江府(二期)28号楼。

7.枫林社区居民委员会:地域范围为东至平岭路,南至皖赣铁路,西至黄山北路(含西侧沿线小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北至柳洲路。办公地点在休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你镇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及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在收到批复六个月内,依法选举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完善配套组织建设,健全相关工作制度,确保社区居民委员会顺利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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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万安镇调整设立

社区居民委员会批复

 

万安镇人民政府:

你镇《万安镇关于调整设立万宁等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请示》(万政〔2022〕139号)收悉,经县政府第十二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镇调整万宁社区居民委员会地域范围,新设立文昌、万安老街2个社区居民委员会。调整、设立后具体情况为:

1.万宁社区居民委员会:地域范围为东至滨江东路,南至新安路,西至黄山南路、黄山北路,北至皖赣铁路。办公地点不变。

2.文昌社区居民委员会:地域范围为东至横江,南至横江,西至黄山南路、横江路,北至新安路、文昌中路文昌东路(文昌桥至松萝桥段)沿线小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办公地点在关帝亭公寓楼8号楼商铺。

3.万安老街社区居民委员会:地域范围为东至吴田河,南至横江,西至滨江东路,北至齐云山东大道;齐云山东大道(东与京台高速屯溪西出口交汇处至西与滨江东路交汇处段)沿线小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办公地点在原万安镇供电所。

你镇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及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在收到批复六个月内,依法选举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完善配套组织建设,健全相关工作制度,确保社区居民委员会顺利开展工作。

 

 

 

20221213

 

 

 

 

 

 

 

 

 

 

 

 

 

 

 

 

 

休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休宁县行政许可

事项清单和级权责清单县乡两级

公共服务清单及县级行政权力中介

服务清单(2022年版)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齐云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休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国务院及省政府调整权力事项和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运行需要等情况,对照《全省一单统一规范指导目录》,县政府对全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县级权责清单、县乡两级公共服务清单、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以下简称三清单)进行了修订。现将新修订的《休宁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休宁县县级权责清单(2022年版)》《休宁县县乡两级公共服务清单(2022年版)》《休宁县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2年版)》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全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全部纳入全国行政许可管理系统管理,事项及其基本要素不得超出上级清单的范围,确保事项同源、统一规范。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加强合法性审查,大力清理整治变相许可。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之外,有关行政机关和其他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备案、证明、目录、计划、规划、指定、认证、年检等名义,要求行政相对人经申请获批后方可从事特定活动的,应当认定为变相许可,要通过停止实施、调整实施方式、完善设定依据等予以及时纠正。

二、建立健全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建立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即时动态与年度集中调整相结合的动态调整机制,由县政府办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放管服改革和上级清单调整情况等,动态调整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确保清单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三清单动态调整按照《休宁县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做好有关清单有机衔接。县乡两级权责清单以及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严格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并做好衔接。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的,有关清单要适时作出相应调整。县政府办要加强与其他清单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协同做好清单内容对接匹配。

四、推进清单规范高效运行。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严格执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不得随意增加办理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办事环节、收费、数量限制等,防止权力运行越位、缺位、错位。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会同有关单位通过行政许可管理系统认领中央、省、市层面设定由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并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制定完善我县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加强线上工作系统建设和技术保障,畅通线上线下办理渠道,紧扣利企便民,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在转作风、提效能、优服务等方面推出新举措,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要确保行政许可平稳运行,对于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中有,但国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全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没有的事项,要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过渡方案,确保事项调整不影响企业群众正常办事。

五、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等,对列入清单的事项,确定监管层级、监管主体,厘清监管职责边界,明确监管重点环节,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要按照全省统一、简明易行、科学合理要求,衔接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有关部门公布的监管规则和标准,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和行政执法裁量基准,深化互联网+监管,开展智慧监督,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对违法违规编制清单、行使行政权力、设置限制性条款、指定中介服务等问题,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六、做好清单实施保障。各乡镇、各部门应当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政务公开网政务服务网部门门户网站等平台公布调整后的清单,以及权力运行流程图、权力运行监管细则、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服务指南、廉政风险点等配套模块,方便公众查询和监督。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三清单管理工作,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工作落实。县政府办、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要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三清单管理工作的指导、协同和督促,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

清单目录公布后,《休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乡两级权责、公共服务和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21年本)的通知》(休政〔202121号)即行废止。

 

 

                           

 

20221215

 

 

 

 

 

 

 

 

 

休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休宁县

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

2022-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齐云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休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将《休宁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21216
休宁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

实施方案(2022-2025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19号)、《安徽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皖政办秘〔2021121号)、《黄山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2-2025年)》(黄政办秘〔202224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25年全县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5%,不同人群科学素质发展不均衡明显改善。科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明显。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制度安排基本形成。科学精神在全社会广泛弘扬,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社会文明程度实现新提高。

二、提升行动

(一)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利用科普资源助推双减一是开展科学家精神进校园活动,深化中小学科学课程教育改革,推进信息技术与科学教育深度融合,推行场景式、体验式、沉浸式学习,倡导启发式、探究式、开放式教学。二是开展科普大篷车进校园活动,组织学生到科普教育基地、研学旅行基地开展实践活动。三是加强职业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和技能培训,提升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创新创业能力。加强学龄前儿童科学启蒙教育,加强对家庭科学教育的指导,提高家长科学教育意识和能力,推动学校、社会和家庭协同育人。

2.开展科普教育和科技创新活动。每年承接省、市科技(科普)志愿服务专家团进校园巡讲活动2-3次,组织本地科技志愿者走进校园,开展科学教育和生理卫生、自我保护等安全健康教育活动。开展校园科技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学生英才计划、机器人竞赛、高校科学营、科学调查体验等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组织参加黄山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和市长杯青少年机器人竞赛。

3.加强中小学科学教师队伍建设。将科学精神纳入教师培养过程,将科学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作为重要内容,加强新科技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大对科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的培训力度,实施教师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工程2.0

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休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科协、县妇联、团县委、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二)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大力开展农村科普主题活动。围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绿色生产、防灾减灾、卫生健康、移风易俗等,深入开展三下乡、科普文化进万家等活动。发动群众参加全国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知识竞赛,举办面向农民的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等。推进移风易俗、抵制陈规陋习,引导农民树立相信科学、和谐理性的思想观念。

2.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1000人以上。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1000人次。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分层分类开展全产业链培训。积极推荐候选人参加徽农之星评选。深入开展徽姑娘”“皖嫂等品牌化家政技能培训活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及技能等级认定700人次,评选推荐徽农之星

3.助力乡村振兴。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选派科技特派员50名,逐步推进全县行政村科技特派员服务全覆盖。扩大选任范围,打破行业、单位、地域、身份等限制,不拘一格选任科技特派员。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开展科技示范,积极培育农村创业带头人。

实施单位: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科协、县妇联、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三)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开展理想信念和职业精神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安徽篇章” “最美职工” “巾帼建功等活动,深入开展劳模工匠五进等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和勇于创新的文化氛围。

2.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组织参加徽州百工等劳动和技能竞赛,建设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开展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激励广大产业工人立足岗位、提升技能,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实施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休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总工会、县妇联、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四)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实施智慧助老行动。聚焦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融入智慧社会的需求和困难,依托老年大学、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开放式党校、养老服务机构等,普及智能技术知识和技能,提升老年人信息获取、识别和使用能力,有效预防和应对网络谣言、电信诈骗。

2.加强老年人健康科普服务。推动老年人健康科普进社区、进乡村、进机构、进家庭,开展健康大讲堂、老年健康宣传周等活动,利用各类媒体,普及合理膳食、食品安全、心理健康、体育锻炼、合理用药、应急处置等知识,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

3.实施银龄科普行动。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大力发展老年协会、老科协等组织,发展壮大老年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的优势,在社区、农村、青少年科普中发挥积极作用,着力打造科技点亮未来科普活动品牌。

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关工委、县科协、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五)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强化对科学素质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任职考察中落实科学素质有关要求。找准将新发展理念转化为科学实践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2.加强科学素质教育培训。认真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公务员培训规定》,将针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教育内容纳入党校教育培训内容。大力开展面向基层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培训工作。

实施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县科协县委党校等。

三、重点工程

(一)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

1.建立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鼓励承担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和人员,结合研发任务加强科普工作。引导和鼓励科技工作者将创作的科普作品申报省、市科技奖。

2.促进科技资源向科普资源转化。支持高校、企业等利用科技资源开展科普工作。鼓励各类科技创新平台面向社会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积极组织参加中国(芜湖)科普产品博览交易会。

实施单位: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休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科协等。

(二)科普信息化提升工程

1.实施全媒体科学传播能力提升计划。引导主流媒体加大科技宣传力度,增加科普内容、增设科普专栏。鼓励公益广告增加科学传播内容。开通科普休宁微信公众号。鼓励引导团队及个人利用微信和抖音、快手等传播科技资讯,培养打造科普网红

2.推动科普信息化落地。组织动员科技工作者、科普e站管理员、社区居民、农村村民、医生、教师、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等注册科普中国信息员,浏览、点赞和分享科普中国”“科普安徽等科技资讯。

实施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休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科协、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三)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1.创新现代科技馆体系。承接中国流动科技馆巡展2次,开展科普大篷车巡展10场次。

2.加强科普基地建设。2025年争创市级及以上科普(教育)基地5家以上。推进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设施开展科普活动,拓展科普服务功能。

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休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科协等。

(四)科普能力提升工程

1.提升平战结合应急科普能力。建立应急科普宣教协同机制,坚持经常性宣传教育与集中式应急宣传相统一,推动纳入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整体规划和协调机制。有效开展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应急避险等主题科普宣教活动,全面推进应急科普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突发事件状态下,统筹力量直达基层开展应急科普,及时做好政策解读、知识普及和舆情引导等工作。建立应急科普专家队伍,提升应急管理人员和媒体人员的应急科普能力。

2.健全科普服务体系。建立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站)等为主要阵地,以志愿服务为重要手段的科普服务体系,提升科普服务能力。动员学校、医院、科技机构、企业、科技社团、农技协等组建科技志愿服务队,招募科技志愿者。到2025年,全县注册成立的科技志愿服务组织超过200个,注册科技(科普)志愿者超过4000人,累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超过1000场次。

3.提升科普服务能力。积极争创科普示范县,面向乡镇、社区(村)、学校、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开展市科普示范单位活动。每年推荐认定市级以上示范农技协不少于1家、示范社区不少于1个。开展科普惠民乡村行”“智爱妈妈行动”“农村少儿爱科学等,每年每项活动不少于2场次。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防灾减灾日、世界地球日、世界气象日、世界环境日、双创活动周、防范邪教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生产月、全民健身活动月等活动。广泛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科普宣传,增强全民绿色低碳意识。

实施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教育局、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科协、县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五)科普队伍建设工程

1.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动员激励机制,将科技人员从事科普工作绩效纳入考评指标,调动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普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基层医院院长、学校校长、农技站站长等作用,引领带动中小学自然科学类教师、农业技术人员、医疗卫生人员等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普工作。发展科普场馆、科普基地、新媒体科普等领域专职科普人才队伍,发现、培养一批科普达人,鼓励科技机构、企业设立科普岗位。

2.加强科技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科技志愿服务管理制度和奖励制度,推进科技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组织科技工作者、教师、媒体从业者、社区工作者等网络注册科普志愿者,并加入相关科技志愿服务组织。

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卫生健康委、县科协、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负责组织《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把科学素质建设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总体规划,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县有关单位要按照《科学素质纲要》、本实施方案任务分工,将重点任务列入本部门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县科协发挥综合协调作用,会同有关方面共同推进落实《科学素质纲要》及本实施方案。

(二)保障经费投入要将科普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逐步提高科普经费投入水平。各有关部门根据承担的工作任务,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科学素质建设所需经费。加强科学素质建设经费等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绩效考评,确保专款专用和使用效果。

(三)健全长效机制完善表彰奖励机制,对在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突出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着力打造社会化协同、智慧化传播、规范化建设的科学素质建设生态。大力宣传在科学素质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营造更加浓厚的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

 

 

 

 

 

 

 

 

 

 

 

休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休宁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齐云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休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健康休宁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127

 

 

 

 

 

 

 

 

 

 

 

 

健康休宁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安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1984号)和《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黄山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202039号)的有关要求,实施健康休宁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2年,建立与休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健康服务体系,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健康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健康环境基本形成,健康产业规模和发展质量显著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控制,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

2030年,形成比较完善的全民健康服务体系、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因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得到较大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标位于全省第一方阵,健康公平基本实现。

二、主要任务

(一)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1.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促进新安医学传承与文化传播,全面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深入推进健康促进县、健康城镇、健康社区、健康家庭建设,大力宣传健康素养66等健康知识,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健康理念。健全县级健康科普专家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传播体系,建立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在各类宣传媒体上开办优质健康科普节目,加强对媒体健康栏目和健康医疗广告的审核和监管。到2022年和2030年,全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5%30%

2.实施合理膳食行动。针对不同人群,因地制宜开展营养和膳食指导。继续对重点人群实施营养干预。加强慢性病人、老年人、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营养和膳食指导。广泛开展以减盐、减油和减糖为重点的专项行动,引导居民减少食用高盐高糖高脂食品。开展健康食堂”“健康餐厅建设。贯彻落实《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推进食品营养标准体系建设。到2022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5%

3.实施全民健身行动。为不同人群提供针对性的运动健身方案或运动指导服务。努力打造百姓身边健身组织,推动组织网络向基层延伸。办好全民健身运动会、业余联赛等群众性品牌赛事,加强全民健身与重大国际体育赛事有效联接。积极落实县、乡(镇)、行政村(社区)三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城市社区15分钟体育生活圈,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和学校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开展体医结合试点工作,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到2022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90.86%93%,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7%以上和41%以上。

4.施控烟行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控烟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吸烟和二手烟暴露的严重危害,持续推动全社会控烟履约。切实做好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的控烟。以青少年为吸烟预防干预重点人群,努力减少新增吸烟人群。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开展无烟医院、无烟学校建设,把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提升规范化戒烟门诊服务能力。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以上和80%以上。

5.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加强心理健康促进,引导公众科学缓解压力,正确认识和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关注妇女、儿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心理健康问题,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加强对抑郁症、焦虑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干预。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搭建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培育社会化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建立心理健康工作人员培养和使用制度。健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强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程服务管理,完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0%30%,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

6.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普及环境与健康相关的防护和应对知识,提倡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大力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深入开展卫生城市、卫生村镇创建,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道路交通伤害、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等。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饮用水水质持续改善,稳中向好。

(二)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

1.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强化群众出生缺陷风险防范意识。普及妇幼健康科学知识,提倡适龄人群主动接受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广泛开展产前筛查,对高风险人群开展产前诊断。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保障能力建设。提倡自然分娩,减少非医学需要的剖宫产。倡导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全面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逐步扩大筛查病种范围。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逐步扩大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覆盖面。到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控制在7.5‰5‰以下,努力控制可避免的孕产妇死亡。

2.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实施中小学生视力健康状况监测,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试点。开展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推进健康校园建设。加强现有中小学卫生室及保健室建设,按照标准和要求强化人员和设备配备。按国家标准开足开好体育与健康课程,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建立赛制稳定、相互衔接、制度配套的县、校级体育竞赛体系。开展常态化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监测工作。到2022年,全县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到50%以上,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到2030年,全县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到60%以上,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

3.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倡导健康工作方式,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强化源头治理,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推进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加大职业健康监督执法力度,推动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鼓励用人单位开展职工健康管理,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健全职业病防治服务网络,落实尘肺病等职业病救治保障措施。到2022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

4.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开展老年人健康教育,面向老年人普及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定期体检、健康管理、心理健康以及合理用药等知识,将老年人医疗保健知识宣传向社区、家庭延伸。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政策。加强老年医学科建设。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完善家庭病床收费和服务管理政策,引导家庭医生优先与老年家庭开展签约服务。推进医养结合,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社区、机构养老紧密结合。开展老年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打造老年宜居环境。到2022年和2030年,65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

(三)防控重大疾病

1.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鼓励、支持红十字会等社会组织和急救中心、医疗机构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引导公众学习掌握心肺复苏等自救互救知识技能。依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团队,对高危人群和患者开展生活方式指导。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扩大高危人群筛查干预覆盖面,发现高血压患者和高危人群,及时提供干预指导。加强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患者指导和规范管理服务。推广心脑血管疾病防治适宜技术,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卒中中心和胸痛中心,提高脑卒中、胸痛诊疗等应急处置能力。到2022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9.7/10万以下和190.7/10万以下。

2.实施癌症防治行动。加强过量饮酒、不健康饮食、环境污染等癌症危险因素综合防控。强化癌症防治知识宣传,倡导积极预防癌症理念,推广有效的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工作模式,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患者生存质量。按照国家、省级要求,有序扩大癌症筛查范围。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推进肿瘤精准治疗模式,提升基层癌症诊疗能力。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

3.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倡导重点人群主动进行肺功能检测,预防疾病发生发展。探索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40岁以上人群体检检测肺功能。为慢阻肺高危人群和患者提供筛查干预、诊断、治疗、随访管理、功能康复等全程防治管理服务,提高基层慢阻肺的早诊早治率和规范化管理率。增加基层医疗机构相关诊治设备和长期治疗管理用药的配备,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肺功能检查能力。到2022年和2030年,70岁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9/10万以下和8.1/10万以下。

4.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普及糖尿病防治知识,提示居民关注血糖水平,掌握自身血糖状况。引导糖尿病前期人群通过饮食控制和科学运动降低发病风险。指导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加强健康管理,加强定期监测血糖和血脂,通过控制饮食、科学运动、戒烟限酒、遵医嘱用药延迟或预防糖尿病的发生发展。促进基层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提高医务人员对糖尿病及其并发症的早期发现和治疗能力。到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以上和70%以上。

5.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改革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完善公共卫生重大风险研判、评估、决策、防控协同机制,健全重大疫情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传染病等重大疫情救治机制,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高效协同、无缝衔接。强化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治知识宣传,规范预防接种服务管理,倡导高危人群在流感流行季节前接种流感疫苗。控制传播途径,落实监测、干预等防控措施,加大救治救助力度,控制和降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流行水平。完善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加强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积极应对流感、手足口病、诺如病毒病等重点传染病,积极有效控制突发急性传染病疫情。强化血吸虫病、疟疾等寄生虫病,碘缺乏病等地方病防治。切实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到2022年和2030年,实现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健康休宁行动推进委员会,统筹推进健康休宁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委(见附件2)。推进委员会下设各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和监测工作。各地要将落实健康休宁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实现。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研究具体措施,落实重点任务。

(二)动员各方广泛参与。凝聚全社会力量,形成健康促进的强大合力。各乡镇要充分认清个人、家庭和社会在健康休宁建设中的作用,鼓励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健康休宁行动,落实个人健康责任,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各单位特别是各学校、各社区(村)要充分挖掘和利用自身资源,积极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鼓励企业研发生产符合健康需求的产品,增加健康产品供给。鼓励社会捐资,形成资金来源多元化的保障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健康类产品和服务。卫生健康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指导、组织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

(三)健全支撑体系。在推进委员会的领导下,成立县级专家咨询委员会,为行动实施提供技术支撑。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和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疾病防治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财政支持,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保障行动落实。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健康政策审查。强化信息支撑,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推动健康信息共享。

(四)推进医防融合。加快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和专业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落实两包三单六贯通,加强医疗和预防职能相融合,推进医疗机构从以治病为中心向预防为主、提供全周期健康服务转变。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重大疾病和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同步调整财政补偿政策和医保支付政策,强化对医院功能转变的支持,提高财政资金和医保资金在保障和促进健康方面的使用效率。

(五)注重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强化舆论宣传,及时发布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大力宣传推进健康休宁行动、促进全民健康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编制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材料和文艺作品,以有效方式引导群众了解和掌握必备健康知识,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的普遍认知,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健康休宁行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开展监测评估和考核。监测评估考核由推进委员会统筹领导,制定监测评估和考核办法;专项行动工作组具体实施监测评估工作,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提供技术支撑。各专项行动工作组以现有统计数据为基础,完善统计监测体系,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对主要指标、重点任务的实施进度进行年度监测,每年形成各专项行动实施进展专题报告。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每年形成总体监测评估报告,经推进委员会同意后上报县政府并通报乡镇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并适时发布。主要健康指标纳入乡镇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综合考核结果经推进委员会审定后通报。

 

附件:1.健康休宁行动考核指标框架

      2.健康休宁行动推进委员会主要职责及成员名单


附件1

健康休宁行动考核指标框架

序号

指标

2022年全县

目标值

2030年全县

目标值

1

人均预期寿命(岁)

78

79

2

婴儿死亡率(

≤7.5

5.0

3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9.5

6.0

4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努力控制可避免性死亡

努力控制可避免性死亡

5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90.86

93.0

6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25

30

7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37

41

8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2015

降低15%

2015年降低25%

9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35

3.0

10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27.5

25左右

11

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

实现

实现

12

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

实现

实现

13

产前筛查率(%

≥70

≥75

14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98

≥98

15

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

80

85

16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

≥50

60

17

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

100

100

18

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小时)

≥1

≥1

19

全县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

≥70

100

20

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

≥80

100

21

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比例(%

下降

下降

22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

≥50

100

23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60

70

24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60

70

25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

100,70

100,100

26

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0

90

 


附件2

 

健康休宁行动推进委员会成员名单

 

 任:

冯腾海

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

 

县政协副主席、县卫生健康委主任

 

王海峰

县政府办副主任

 

王一真

县教育局局长

 

汪海清

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员:

孙云前

胡慧君

汪 伟

金 旭

曹 凡

王 兵

周建坤

陈建军

徐 明

张春生

汪勇进

章志成

刘育文

吴献君

吴卫国

盛 杰

王巧华

方美蓉

王仕勤

余灶兴

潮 蒙

余永生

孔 晟

委宣传部副部长

县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

文化旅游体育副局长

县教育局副局长

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副局长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县民政局副局长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

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农业农村水利副局长

县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

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县总工会副主

县妇联副主席

县科协主席

县残联副理事长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县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县烟草专卖局纪检组长

推进委员会下设专家咨询委员会,由相关领域专家、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和社会知名人士代表若干名组成(具体人员由推进委员会按程序确定);县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刘育文任专家咨询委员会秘书长。

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委,承担推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与爱国卫生有关工作的衔接。办公室主任由县卫生健康委刘育文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推进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专家代表等担任。推进委员会成员因工作情况需要增加或调整的,由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推进委员会主任批准。推进委员会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实施健康休宁行动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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