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2616/202210-00026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及解读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公民,通知,TXT,其他 发文日期: 2022-10-26
发布机构: 休宁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2-10-2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休农水函〔2022〕116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保基本民生】关于印发《休宁县2022年废旧农膜回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休宁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2-10-26 09:39 信息来源:休宁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阅读次数:

 

 

各有关乡镇:

现将《休宁县2022年废旧农膜回收实施方案》随文下发,请按照方案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1.农膜回收利用台账

      2.农膜回收企业名单

      3.农膜回收网(站)点清单

 

休宁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2022年10月24日

 

 

 

 

 

休宁县2022年废旧农膜回收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黄山市委 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黄字〔20222号以及黄山市农业农村局关印发黄山市2022年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黄农函〔2022〕10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并如期完成目标任务,特制定本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以试点示范为抓手,按照“政府引导、财政扶持、市场运作、群众参与”的思路,培育回收利用企业,建立健全回收利用网络有效防控“白色污染”,助力打好打赢“净土”保卫战,促进农业生态绿色发展。

二、目标任务

按照“两强一增”行动任务清单,2022年全县农膜回收率达到82%,到2025年建立健全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回收率达到85%以上。各乡镇及时引导农膜使用者将废旧农膜捡拾归集、定点堆放,承担农膜使用、回收监督管理,落实废旧农膜归集回收的主体责任。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统筹推进,明确措施,细化目标,落实责任。

三、重点工作

(一)强化市场监管。积极与经济和信息化、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乡村振兴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督促指导,形成齐抓共管、同向发力的工作机制。严格生产、销售环节监管,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厚度在0.01mm以下的地膜,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使用非标地膜行为,将非标地膜生产、销售列为农资打假的重要内容,坚决杜绝不达标地膜进入市场,确保进入市场的地膜产品符合质量标准要求,从源头上保障地膜的可回收。

(二)推动减量增效。加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为农膜使用者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提高农膜科学使用水平。大力推广应用一膜两用、一膜多用和行间覆盖等技术与措施,加强轮作倒茬制度探索,降低地膜覆盖依赖度,减少地膜使用量;推广适时揭膜等技术,降低地膜残留风险;鼓励开展全生物可降解地膜示范推广,支持农业生产者使用全生物可降解地膜。

(三)构建回收处理体系。坚持政府扶持、多方参与的原则,建立完善废旧农膜回收网络,构建回收加工企业、乡镇回收站、村(基地)回收网点的三级回收利用体系。鼓励农膜回收利用体系与可再生资源、农村垃圾处理、农资销售体系等相结合,就地就近、合理布局。对于具有二次利用价值的废旧农膜发挥市场机制,由使用者归集、市场主体回收后实现二次利用,加工生产再生颗粒、防水防漏材料、木塑托盘、木塑市政井盖等新产品;对于无利用价值的废旧农膜,纳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进行无害化处置。

(四)加强台账管理。根据《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农用薄膜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回收网点(站、公司)和再利用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台账管理。按照属地原则建设台账,数据采集自下而上收集,建立农膜回收利用台账(附件1),并详列农膜回收企业名单(附件2)和农膜回收网 (站)点清单(附件3

(五)建立监测制度。根据《农用薄膜管理办法》要求,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应当定期开展本行政区域的农田地膜残留监测。建立农膜残留监测制度,确定农田地膜残留监测点,按照《安徽省农田地膜残留监测技术方案(试行)》定期开展农膜残留监测。

(六)继续试点回收

1.回收经营主体:“生态美超市”或村经济合作联合社。经营主体负责地膜的回收和处理。

2.对主要种植烟草、菊花和蔬菜的海阳镇、蓝田镇、齐云山镇、渭桥乡和溪口镇范围内产生的地膜予以回收。地膜回收价格按1.50元/斤执行(回收经营主体0.30元/斤,回收价格1.20元/斤)。

3.经营主体要做好回收台账和处理台账,乡镇做好区域内台账。

4.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结合台账验收(处理地膜时必须有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工作人员在场)。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废旧膜回收利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把做好废旧膜回收利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二)加强政策扶持。积极争取上级和地方财政以及有关部门项目资金支持,切实加大对废旧膜回收处理的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废旧膜回收网点、田间收集设施建设、专业化回收处理以及国标地膜、可降解地膜的试验示范推广。

(三)加强膜使用和回收利用统计。根据《农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农用薄膜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回收网点和再利用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台账管理。

)开展农膜回收利用宣传推广。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等法规的宣传,增强农膜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的社会责任,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农民参与防治白色污染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加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为农膜使用者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科学选择使用农膜,提高农膜科学使用水平。

 

休宁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2022年10月24日

 

 附件1、2、3.docx

关于印发《休宁县2022年废旧农膜回收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关于印发《休宁县2022年废旧农膜回收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