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县发展改革委:《关于休宁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起步之年,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在充分衔接县政府工作报告的基础上,拟定了《关于休宁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以下简称《计划报告》)基本框架,与县政府2022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2023年重点工作部署相适应。
二、起草过程
11月4日起,我委以各部门、各乡镇年度工作总结和明年工作谋划为基础,在参考吸收县党代会报告、县政府工作报告、县委工作要点、县委改革工作要点、省市县上年计划报告、省市县重点工作等基础上,着手撰写《关于休宁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11月28日完成《计划报告(初稿)》。
11月29日在全委征求意见,根据意见修改完善形成《计划报告(征求意见稿)》。
12月5日印发《计划报告(征求意见稿)》至各部门和乡镇征求意见建议,根据收集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形成《计划报告(讨论稿)》。
12月7日,县政府专题会议审议并通过《计划报告(讨论稿)》,修改完善形成《计划报告(审议稿)》。
12月10日,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审议《计划报告(审议稿)》,根据审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最终形成《计划报告(送审稿)》。
12月24日,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通过《计划报告(送审稿)》。
2023年1月5日,《计划报告》正式通过休宁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
三、工作目标
建议2023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预期目标如下: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5%以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左右
——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增长10%
——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以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
——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与全市平均增幅水平一致
——实际到位内资增长15%以上
——外商直接投资增长15%
——旅游接待量、旅游总收入分别增长22%、25%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1.2个百分点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以上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以上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及主要污染物减排完成市政府下达目标任务
四、主要内容
《计划报告》,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包含产业发展提质增效、有效投资持续发力、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城乡建设成效显著、生态文化底蕴彰显、社会民生持续改善六个方面内容。
第二部分: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结合宏观形势和我县现状两个方面,提出2023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预期目标建议。
第三部分: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包含聚焦产业发展,筑牢经济社会压舱石;聚焦扩大内需,构建畅通循环新格局;聚焦改革开放,增强赶超发展源动力;聚焦城乡融合,激发县域发展新活力;聚焦生态文旅,共绘山水人文美景图;聚焦民生福祉,实现幸福安康现代化六个方面内容。
五、下一步工作考虑
下步,将按照《计划报告》确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迎难而上、主动担当,确保顺利完成《计划报告》各项目标任务。
六、政策咨询电话
如对政策有不清楚之处,可向休宁县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具体咨询,咨询电话:0559-7512967(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