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1867/202302-00033 信息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3-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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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县农业农村水利局:《休宁县乡村振兴促进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奖补办法》

作者:休宁县站群管理 发布时间:2023-02-05 10:51 信息来源:休宁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一、《办法》修订的背景和依据

2020年我县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省政府和中共黄山市委、市政府《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定出台了《休宁县促进乡村产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扶持奖补办法》(试行),通过两年的实践,目前试用期已满。2022年中共安徽省委、省政府和中共黄山市委、市政府分别印发了《关于做好二二二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确保财政投入稳定增长。同时省委、政府印发了《安徽省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方案(2022—2025)》(皖发〔2022〕5号),提出了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加大财政对强一增行动支持力度。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促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政策意见,促进我县乡村产业振兴,我单位结合当前强一增工作要求,对《休宁县促进乡村产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扶持奖补办法》进行了修订,拟定了《休宁县乡村振兴促进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奖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相关文件依据

1.安徽省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方案(2022—2025)(皖发〔2022〕5号)

 2.《中共黄山市委 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黄字〔2022〕2号)

 3.《中共黄山市委 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黄字〔2022〕10号)

三、修订过程

省委一号文件(《关于做好二二二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下发后,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由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牵头,成立专门起草小组。起草小组以中央、省委实施意见为依据,制定了《休宁县促进乡村产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扶持奖补办法》(初稿)。《安徽省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方案(2022—2025)》下发后,我局对照《行动方案》的要求,对《办法》进行了修改,2022919日,我局通过关于征求《休宁县促进乡村产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扶持奖补办法》意见的函,征求各乡镇、有关单位的意见,同步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于10月13日召开了由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代表参加的专题征求意见会,并于11月3日召开政府专题会议进行审议,根据征集到的意见与建议,对《办法》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形成审议稿。12月10日,经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2月3日,由休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休政办20235号)。

四、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新增部分内容(共57小点

1. 支持产业基地建设。新增支持撂荒地复垦,对流转撂荒耕地50亩以上(含50亩),流转手续完整,已完成复垦,符合种植条件,并完成粮食作物种植的,按400元/每亩给予一次性奖补。目的是结合粮食生产安全,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开展撂荒地复垦

2.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1)新增支持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产地冷链保鲜设施建设,对新建或扩建农产品冷链保鲜设施项目的,按冷链保鲜设施投资额的30%进行奖补,最高不超过10万元。理由是两强一增行动提出实施农产品仓储冷链设施建设行动。(2)新增支持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对县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新购置水稻育秧机械、水稻油菜移栽(播种)机械、谷物烘干机械,在享受农机补贴基础上,按1:1比例给予奖补。已享受其它相关项目叠加补助的,不再给予奖补。目的是落实省两强一增行动机械强农,推进水稻全程机械化示范创建

3.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新增支持市级以上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类)及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燃煤替代,对全部完成燃煤替代的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类)及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按企业年用电量、天然气费用总量的10%进行一次性奖补加工生产燃料使生物质颗粒的,按颗粒机每台套500元进行一次性奖补,每家奖补资金不超过6万元。目的是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燃煤替代

4.支持农业科技创新。(1)新增支持新品种选育审定,对农作物品种通过省级(含省级)以上审定和省级登记的,给予团队或个人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和畜禽新发现遗传资源通过国家鉴定的,给予团队或个人 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水产新品种通过国家审定的,给予团队或个人5万元一次性奖励。目的是为推进“两强一增”行动中关于推进种业创新工作的实施。(2)新增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农业数字化技术应用,对新建环境自动监控、水肥药精准施用、饲料精准饲喂、病虫害智能测报、农机智能作业、气象灾害智能识别等农业数字化场景应用的农业经营主体,按照软件和设备投资额15%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获得省、农业数字工厂的主体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奖励目的是为推进“两强一增”行动中数字农业建设方面的政策的落实

5.对产业发展先进乡镇、村奖励。新增开展村一地”评比表彰活动,年由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选一批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现代农业发展示范村、人居环境提升示范村、闲置资产盘活示范村、绿色粮油生产示范村和绿色标准化示范基地,获得表彰的示范村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得表彰的示范基地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目的是推进乡村振兴百村示范活动的开展

(二)删除部分内容(共2 条)

1.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删除了原办法中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条款,理由是上级有社会化服务专项资金

2.支持农业绿色发展删除了原办法中对有机肥替代、虫害绿色防控方面的支持条款,理由是省、有专项资金

(三)调整部分内容(共36小点

1.支持产业基地建设。(1)奖补对象由规模化无性系茶园、标准化园基地调整为“三化茶园”。理由是省、市“两强一增”行动中,要求重点推进“三化茶园”建设。(2)特色农产品规模基地建设方面,新增了支持油茶、香榧等木本油料基地建设的奖补内容,理由是根据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木本油料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48号)文件要求。(3)新建特色养殖示范基地调整为生猪保供基地,泉水鱼示范基地调整为泉水鱼圈养桶基地。(4)降低了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最高奖补金额。

2.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在支持鼓励国家级、省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创建的基础上,增了对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创建的支持。理由是农业农村部连续多年开展了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创建

3.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奖补对象由农业创业创新项目调整为参加创业创新大赛的各类主体。

五、政策咨询电话

如有对《办法》不理解之处,可咨询休宁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咨询电话:0559-7530527,联系人:詹伟华 (工作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