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齐云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休宁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3年县政府系统承办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121件,县政协提案(以下简称提案)103件。现就做好2023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压实工作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实事求是、注重实效、保证质量的要求,详细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办理责任,细化办理措施。承办5件以上(含5件)的单位,要成立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专人负责,5件以下的单位要明确分管负责同志和专办人员。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方案(纸质版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和责任人员情况表(见附件3),于3月30日前通过县政务督查考核管理平台上报。
(二)加强协商配合。涉及多个办理单位的,主办单位要担起牵头责任,及时将建议、提案和领导批示件转送协办单位,沟通协商准确,汇总办理意见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1个月内将本单位意见函告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意见不统一的,要协商一致后再予以答复。
二、严格办理程序
(一)明确办理时限。建议提案办理期限为3个月,办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办理任务结束后,凡承办5件以上(含5件)的单位要形成书面总结,于7月20日前报县政府督查室。对个别单位承办任务重、办理情况复杂确需延长办理时限的,承办单位要及时提出申请,报县政府领导同意后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二)主动沟通联系。坚持“开门办理”原则,各承办单位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充分听取代表、委员意见,积极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办理工作,确保见面率100%。对能解决的问题,要尽快解决并明确答复;对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要制定工作方案,列入计划逐步解决;对确实不能解决的,要充分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争取代表、委员理解支持。
(三)规范答复格式。给代表、委员的答复文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见附件1),根据问题的解决程度,用“A、B、C”准确标出;复文须附《征询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复意见表》(见附件2)。建议提案办理答复和反馈意见表要分别抄送县政府督查室、县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工委、县政协提案委。
(四)做好信息公开。各承办单位应在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予以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将答复电子版报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电子邮箱:xnzwgkk@163.com)。
三、强化督查问效
(一)推进办理落实。各承办单位严格按照办理工作方案要求,稳步推进办理工作。期间,要及时梳理汇总办理进展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研究制定有效解决措施,相关情况于5月31日前报送县政府督查室。办理结束后,按答复意见和承诺,加强后续跟踪。对已完成事项确保落实到位,对列入计划逐步解决事项持续跟踪推进,实现“B类”向“A类”有效转化。对重点督办的建议提案,更要高度重视,主动对接,做好部门协调,确保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查督办。各承办单位要建立办理工作台账,县政府督查室将加强督促检查,掌握办理进展情况,并适时会同县人大人选工委、县政协提案委对办理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三)严格绩效考核。各承办单位建议提案办结率、见面率、满意率、解决率及日常材料报送情况,将纳入2023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