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1867/202303-00052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3-03-0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负责人解读】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韩礼斌:《黄山市休宁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作者:休宁县站群管理 发布时间:2023-03-06 08:22 信息来源:休宁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韩礼斌就《黄山市休宁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解读如下:

、编制背景

我县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在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维护新安江流域地区生态安全方面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建立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的通知》(皖环函〔280〕号)文件要求,坚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指导思想,我县需编制对应的《黄山市休宁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二、起草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黄山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起草过程

1.202011月,休宁县生态环境分局接收《休宁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任务,积极联系第三方(安徽群星环境有限公司)启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2.20212-20218月,安排人员对接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休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收集资料,第三方编制单位于20224起草形成《休宁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送审稿)

3.2022417日,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

4.20225月,第三方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后形成《休宁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5.202210-11月,发布关于征求《休宁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建议和意见的函,未收到相关单位反馈意见。

6.2022930-1030日,在休宁县人民政府网向公众征求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

7.2023111日,分管副县长冯腾海召集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相关单位召开专题讨论会。会上,县生态环境分局结合参会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会同第三方编制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黄山市休宁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审议稿)》。

8.经县政府2023年第十五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由休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3年3月3日正式印发。

四、主要内容

《黄山市休宁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休宁县基本情况、环境风险分析、应急救援组织体系与职责、预防与预警、信息报告上报和通报、应急响应与救援措施、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和演练、奖惩、附则、名词术语和附件附图共十四大章节。

1.总则:主要介绍了此次预案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事故分级、应急预案体系、工作原则。

2.休宁县基本情况:主要介绍了休宁县基本情况、休宁县内工业企业总体情况、周边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调查的结果。

3.环境风险分析:首先概况总风险源识别、明确引发环境事故责任主体、突发环境事件分类和分级介绍。

4.应急救援组织体系与职责:主要介绍了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组成及职责、应急救援专业组及职责、相关行政部门责任、及对休宁县现有应急进行能力评估。

5.预防与预警:介绍了环境风险源预防措施、预警行动、报警、及公布了休宁应急救援小组通讯联络方式。

6.信息报告上报和通报:主要包括信息报告、信息上报、信息通报、信息报告的内容。

7.应急响应与救援措施: 主要包括分级响应机制、应急措施、应急救援、应急监测、应急终止、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8.后期处置:介绍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及保险介绍。

9.应急保障:主要包括应急经费及其他保障、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伍保障、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10.应急培训和演练:主要包括应急培训计划、应急演练。

11.奖惩:主要包括表彰奖励、责任追究。

12.附则:主要包括预案的评审、备案、发布与更新、预案的实施和生效时间。

13.名词术语。

14. 附件附图。

五、下步工作

下一步将加大对各类环境风险企业、风险源头监管,尽快建立分析专家库, 落实“清单+闭环”工作机制,做好日常监测预警和隐患漏洞整治,有力有效应对各类环境突发事件;加快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队伍建设,配齐备足各类物资,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切实提升应对处置能力。

、解读咨询电话

如有对《应急预案》有不理解之处,可向黄山市休宁县生态环境分局污染控制股(自然生态保护股)具体咨询,联系人:黄雯咨询电话:0559-7510262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七、名词解释

环境事件: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人类活动,自然灾害以及其他意外因素的影响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环境安全:与人类生存、发展活动相关的生态环境及自然资源处于良好的状况或未遭受不可恢复的破坏。

环境应急:针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需要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以避免环境事件发生或减轻环境事件后果。

应急响应机制:对某种突发事件能立即作出反应并采取有效措施能尽快恢复正常秩序的组织机构的功能。

先期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在事发地第一时间内所采取的紧急措施。

后期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和影响得到基本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社会秩序和生态环境恢复正常状态所采取的一系列行动。

应急监测:环境应急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和污染范围而进行的环境监测。包括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

应急演练:为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根据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单项演练和综合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