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县委编办:《休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安徽休宁经济开发区赋权清单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发区赋权工作部署,省委编办、省司法厅于2022年12月底印发了《关于印发<省级及以上开发区赋权指导目录>的通知》(皖编办〔2022〕326号),统一赋予开发区省市县三级136项经济管理事项,以促进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提高开发区行政管理效能。市委编办、市司法局2月初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省级开发区赋权工作的通知》(黄编办字〔2023〕3号),要求各地按照“能领尽领、需赋尽赋”的原则,将省级开发区赋权事项依法依规赋予到位。根据省、市工作部署,为推动赋权工作落地生效,我县结合实际,编制了《安徽休宁经济开发区赋权事项清单》。
二、编制过程
县委编办牵头会同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赋权部门,按照“能领尽领、需赋尽赋”的原则,对照《省级及以上开发区赋权指导目录》,结合2020年公布的开发区赋权清单,认真分析,确定拟承接事项清单(初稿)。初稿形成后,多次征求了开发区和赋权单位意见,在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后,最终形成了《安徽休宁经济开发区赋权事项清单》(送审稿),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按程序报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印发公布。
三、主要内容
经济开发区结合自身实际,承接实施事项12项,其中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项,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1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项,县交通运输局1项,县生态环境分局1项。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稳妥做好事项交接。开发区和赋权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办理赋权手续,做好赋权事项移交工作。开发区要积极对接赋权部门,制定承接方案,优化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二是推动赋权落地生效。开发区和赋权部门要高度重视赋权工作,明确监管责任,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三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开发区赋权清单“即时动态与年度集中”调整相结合的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放管服”改革、“全省一单”动态调整等情况,结合开发区发展需求与实施情况,及时调整完善开发区赋权清单。
清单公布后,《休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安徽休宁经济开发区赋权清单的通知》(休政秘〔2020〕38号)即行废止。
五、解读咨询
如对《休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安徽休宁经济开发区赋权清单的通知》有不解之处,可咨询县委编办权责清单制度建设股,联系人:俞振光,咨询电话:0559-7525880,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