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基层运转】休宁县发挥财政职能做好“两病”防治工作
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卫生问题,2022年,休宁县财政部门坚持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分类管理,综合治理,联防联控”工作方针,发挥财政职能把血防工作作为义不容辞的职责,主动承担任务,落实相应措施,为血防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主体。县财政部门作为成员单位,高度重视地方病防治、血吸虫防控工作,专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股室也明确了具体联系人,加强股室协作,密切配合,切实履行财政职责,全面落实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血吸虫病防控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并与公共卫生建设紧密结合,统筹规划,周密部署,狠抓落实。
二是加强经费投入,建立保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有关血吸虫病防治的制度措施,积极筹措资金, 确保血吸虫病防治各项工作稳步推进。2022年全年共争取中央及省级重点地方病防治专项经费和血吸虫防治专项经费 68万元,指标及时分配并拨付到位,确保专款专用;积极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地方病、血吸虫病防治所需经费列入县本级财政预算,加大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经费投入力度,建立中央和省、市和县四级防治经费投入保障机制。2022年县财政安排地方病防治及血吸虫病综合治理任务专项经费7.5万元。
三是加强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县财政部门切实加强血吸虫病防治经费监督管理, 坚持专款专用,对项目的设立、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并对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绩效评价,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使用高效,切实保障了全县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落实定点联系。首先从提高认识入手,利用“财政大讲堂”组织职工认真学习相关政策,了解全县地方病防治、血吸虫病危害及工作现状。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促进我县经济全面发展目标出发,提高对地方病防治、血吸虫病防控工作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的认识。其次积极执行血防联系点制度,与重点乡村——渭桥乡渭桥村结对联系,年中不定期与乡村干部联系座谈了解防治情况,进村入户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防治常识,帮助当地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日前,休宁县财政局荣获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2022年度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工作综合目标考核优秀单位”被通报表彰。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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