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黄山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结果的通知
根据省、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文件的规定,现将我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结果(见附件)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结果为“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考察,有关事项由考察单位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二、需补检部分项目或进一步检查的考生,将择期安排检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三、体检结果为“不合格”的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请于结果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黄山市考录办递交书面复检申请(当场、当日复查项目不合格者不得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咨询电话:0559-2355545。
黄山市考录办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