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1867/202309-00018 信息分类: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公民,批复,TXT,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3-09-06
发布机构: 休宁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3-09-0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休农水字〔2023〕71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黄山市(南部城镇群)供水管网互联互通工程(二期)—休宁县文昌东路—滨江东路供水管道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

作者:休宁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3-09-06 15:39 信息来源:休宁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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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组织编制的《黄山市(南部城镇群)供水管网互联互通工程(二期)休宁县文昌东路滨江东路供水管道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收悉,经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审查,现根据专家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必要性

黄山市可利用水资源有限时空分布不均,水资源利用率较低,缺乏有效的调配措施和骨干性控制工程该工程的建设,近期将提高市新城组团与休宁县供水安全,远期该段配水管网将作为黄山市南部城镇群环状供水管网的重要一环,将各区县水厂


及供水管网相互连通,打破行政区域的约束,实现区域水资源共享。

二、工程建设方案

本工程穿河管道主要是在松萝大桥南侧(下游)埋设一根穿越横江的原水管道,距离松萝桥16m左右,管径为DN800,长400m,采用U型布设,管道线宽3m,管道中心高程约为129.50m,现状河底高程130.94131.65m。本次拟采用开挖包管敷设过河方式,管道底为200mm厚的C15混凝土垫层,外侧用200C25钢筋混凝土进行包裹保护。管道开挖深度最小在2.2m左右,管道顶至现状河底最小埋深在1.2m,位于河底以下基岩中,管材采用球墨铸铁管及焊接钢管。项目建设工期为20238月至12月,总工期5个月,其中涉河建设工期为10月份

三、防洪评价报告和专家意见

基本同意防洪评价报告和专家审查意见。《报告》编制基本符合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要求。采用水文资料及参数合理可靠,分析较为客观,对项目防洪综合评价、工程影响分析及提出防治补救措施是可行、合理的。

四、防洪标准及防洪评价计算

基本同意《报告》中所采用的20年一遇防洪标准。同意《报告》采用的设计洪水成果,水位壅高、冲刷计算等水力计算方法和成果。

五、防洪综合评价

基本同意《报告》中工程对现有水利规划、河道行洪安全、河势稳定、防汛抢险、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等方面的评价结论。

六、防治与补救措施

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防治与补救措施。

七、注意事项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建设单位必须在施工前向公路桥梁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确认安全方可作业确保涉河施工不影响文昌桥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工程建设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基本同意按工程设计建设方案在相应河道管理范围内实施。

)严禁在汛期进行河道内施工;在开工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施工期间要做好弃士弃渣等施工废弃物清理工作,严禁倾倒河中;工程完工后须彻底清除施工围堰等占河临时建筑物,确保行洪畅通。

)妥善处理好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防止产生水事纠纷,负责解决因工程建设造成不利影响;在涉河范围内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确保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工程建设期同,建设单位应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工程竣工后,需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参与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本批复仅限于建设项目涉河管道施工洪水影响评价范畴,因之发生的相关事宜,由生产建设项目法人负责。

 

 

休宁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202396

 


 

 

抄送:万安镇人民政府,县环境生态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休农水字〔2023〕71号 关于《黄山市(南部城镇群)供水管网互联互通工程(二期)—休宁县文昌东路—滨江东路供水管道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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