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论证】立法研究中心赴休宁县人民政府参加《黄山市月潭湖水库管理办法》部门论证会
《黄山市月潭水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今年黄山市休宁县政府的重点立法项目。安徽大学立法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陈宏光教授领衔的立法研究团队,接受黄山市休宁县人民政府的委托,承担了《办法》专项立法草案稿的研究起草项目。为进一步解决黄山市休宁县月潭水库管理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完善《办法》内容,9月19日应黄山市休宁县人民政府的邀请,陈宏光教授带领团队部分成员赴黄山市休宁县参加立法工作部门论证会。
9月19日下午4点,黄山市休宁县副县长汪景峰主持召开《办法》立法工作部门论证会,陈宏光教授受邀带领团队成员参会,市海事中心、市月潭办、县司法局、水利局、公安局、卫健委、财政局、林业局等市级、县级相关部门同志和休宁县各乡镇人民政府等有关同志参加。会议中,首先由陈宏光教授对《办法》草案稿进行整体阐述和说明,随后,双方对草案稿逐条进行研讨,主要围绕自备船的限制使用、禁钓区和休闲钓鱼区的制度设计和水库岸线的分区及审批管控等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逐条对于立法有关条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陈宏光教授对于各部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一一作出了解答和回应。
黄山市休宁县副县长汪景峰表示:月潭水库是安徽省和黄山市的基础性战略设施。水库建设对构筑区域防洪保安体系、保障城市用水安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升黄山市城市品位、促进生态型国际化世界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城市建设等意义重大。休宁县政府希冀通过《办法》加强对月潭水库的保护和管理,从而促进水库综合功能的发挥和水生态环境的改善,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本次部门论证会既进一步了解了黄山市当前月潭水库管理工作的痛点问题,并与各政府部门就解决路径设计进行了充分的探讨,又对拟通过立法固化和明晰工作机制、职责等达成了进一步的共识,为《办法》的修改完善提供了思路。下一步,安徽大学立法研究中心将会进一步结合黄山市休宁县月潭水库管理实际、突出问题,从精细化、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出发,做好制度设计和规范,积极回应各方关切,力争以“良法”促“发展”,实现对月潭水库的有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