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全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缩小城乡、校际差距,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请认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 (市、区) 有关工作的通知》《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根据省、市工作安排,决定开展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现结合休宁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以提高教育质量为目标,以均衡配置资源和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以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和方法创新为动力,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总体规划、统筹城乡、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总体思路,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切实缩小城乡及校际间差距,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大幅提升义务教育公平度、适合度、满意度,为建设教育强县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底,实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即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教育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和教育质量等方面达到国家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标准,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通过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国家认定。
(二)具体目标
1. 投入保障优先发展。健全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国家和省依法保障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政策,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2. 办学条件规范达标。县域内学校布局科学合理,规模适度, 实行省定标准班额办学。提升育人空间建设与教育信息化水平,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实现“四统一”(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学校硬件设施设备达到省定标准。
3. 师资队伍结构优化。教师编制符合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训和定期交流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落实,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县域内城乡教师轮岗交流深入推进,师资结构进一步优化。
4. 教育管理精细科学。积极构建符合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际需要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体系,建设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人文化的管理制度,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特殊群体义务教育水平显著提升。
5. 教育质量优质均衡。全面发展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落实“双减”政策和“五项管理”,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乡镇学校教育质量明显改善,社会认可度大幅提高。
三、工作任务
(一)统筹协调,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机制
1. 加大义务教育财政投入。全面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财政保障力度,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或生均拨款政策,实现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逐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水平。
2. 全面落实责任单位职责。各部门、各乡镇切实履行教育职责,在教育规划、编制需求、人才引进、资金保障等方面着力,切实保障教育发展需要,形成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
(二)合理配置,促进义务教育办学条件规范达标
1. 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完善学校布局动态调整机制。统筹考虑人口出生、城乡建设发展、城镇化等因素,推进教育资源优化整合。加快城区新建学校项目建设步伐,人口集中的中心乡镇适当增效扩容。切实保障学位供给,有效满足县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需要。
2. 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加大城区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消除大班额及大规模学校。持续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小规模学校建设。统筹解决学校生均教学教辅用房面积不达标、体育运动场馆不足、功能室不全等问题。加快学校教育资源配置,按照国家标准为学校配齐音体美、实验教学仪器设施设备。逐步缩小校际之间差距,实现县域内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体育运动场馆面积、教学仪器设备值及校际差异系数达到规定要求。
3. 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全面深入推进“互联网+教育”,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规范“三通两平台”常态化应用管理,建成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做好学校教室及功能室“班班通”设备的添置更新,按要求装备多媒体教室,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以教育信息化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师资水平优质均衡
1.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强化思想政治、法律法规和师德师风教育。健全完善师德师风监督、检查、考核长效机制,规范广大教职工从教行为。继续开展“学陶师陶研陶做陶”等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树立先进典型,严肃惩处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
2. 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补充机制,持续做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和教师招聘工作。在编制总量内,实行教职工编制县域统筹和动态管理。小学、初中分别按1:19、1:13.5的师生比配备教职工,小规模村小、教学点按班师比配备编制,确保每个班不少于1人,每个教学点不少于2名编制。及时补充体育、艺术等紧缺学科教师,使中小学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专任教师均达到0.9人以上。
3. 强化教师交流培训。完善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优化教师资源配置,积极推进“县管校聘”改革,不断激发教师队伍活力。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 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加快教师学历提升,确保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达到4.2人以上、初中达到5.3人以上。加强教师技能培训,广泛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实施5年不少于360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行动。加强骨干教师培养,中小学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均达1人以上。完善教师培训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教师培训经费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
4. 切实提高教师待遇。继续落实教师绩效工资以及乡村教师艰苦地区津贴、乡镇工作补贴政策,继续改善农村学校教师住宿条件。依法依规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建立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与我县公务员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不低于我县公务员工资待遇平均水平。
(四)深化教育改革,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1.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抓实德育铸魂行动,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加强思政课程体系建设。统筹推进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创新授课方式方法,实施思政育人育心工程。持续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我的中国梦”等主题宣传教育,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将立德树人覆盖到课上课下、网上网下、校内校外,强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
2. 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落实国家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课程,高度重视体育、艺术、劳动教育。加强课程体系建设,实施基于学生核心素养提升的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培育具有地域特色的精品课程。建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学关系,改革教学方式、课堂教学组织形式,构建高效课堂,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充分发挥名师及名师工作室的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建立优质课程资源库,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升。深化教育集团化办学,充分发挥城区及乡镇优质学校师资力量和办学优势,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
3. 科学开展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县域内各学校参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相关科目的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五)维护教育公平,保障弱势群体受教育权益
1. 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规定,确保小学、初中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坚持实行均衡分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按不低于80%要求定向分配到县域内初中学校,并向农村初中倾斜。
2. 抓实控辍保学工作。构建县级统筹、部门联动、乡镇主抓的责任网络,明确各级责任,实行控辍保学工作月查月报月访制度,加强重点群体动态监测,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全部入学,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分别达到100%,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
3. 保障特殊群体权益。落实随迁子女政策,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立留守儿童信息台账,落实精准帮扶制度,保障留守儿童不辍学。深化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和社区教育为补充的特殊教育格局,确保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
(六)营造良好教育环境,构建和谐满意教育
1. 全力保障校园安全。健全学校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预警机制,积极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加强学校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时预防和化解校园生活中的隐患和问题。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确保不发生校园安全责任事故。
2. 提高社会认可度。通过调查问卷和实地走访等方式,不定期向人大、政协征求意见和建议。经常性深入基层,听取学生、家长、教师意见和建议,千方百计解决群众关心的教育问题,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使教育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四、实施步骤
(一)筹备启动阶段(2023年12月-2024年2月)
成立休宁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创建路线图、时间表。召开创建动员大会,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全面启动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3月-2025年6月)
各创建单位按照工作职责,聚焦短板,细化措施,逐项落实。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召开推进会、调度会、现场会,攻坚克难,有效推进。
(三)自评申报阶段(2025年7-8月)
对照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细则指标进一步开展自查自评,查漏补缺,整理台账,确保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指标全部达标。
(四)接受评估阶段(2025年9-12月)
9月迎接市级督导复核。根据督导复核反馈意见,针对问题落实整改,查漏补缺。11月迎接省级评估。根据省评估反馈意见,不断提升创建工作水平,迎接国家认定。
五、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把推进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明确部门、乡镇职责任务,形成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合力,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高效运转。
2. 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实效。建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政府督导评估机制,将县直相关部门、乡镇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纳入督导评估范围。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对创建工作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把督导结果作为评价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依据,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3.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环境。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全方位开展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宣传。大力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政策法规,积极推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报道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 |
休宁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
附件
休宁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唐 进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季必俊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胡 芬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李大庆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汪海清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
谢卫权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局局长
胡纪斌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
谢飞勇 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一真 县教育局局长
王 兵 县公安局政委
程成进 县民政局局长
汪胜生 县财政局局长
程建平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胡保卫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黄 莺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洪振黎 县卫生健康委主任
孙 权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江向荣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宋仲璜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汪 婷 县妇联主席
王 辰 团县委书记
朱卫胜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余灶兴 县残联副理事长
曹 翀 县税务局局长
王 贯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胡中文 海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潘 波 齐云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方 程 万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牛文霞 五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程军勇 东临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吴 斌 蓝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汪建军 溪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程建斌 流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巴建强 汪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闫 安 商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郑 磊 月潭湖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胡美娇 山斗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刘劲松 岭南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程惠荣 榆村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王玲玉 源芳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方 凡 璜尖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王 钦 白际乡党委书记、乡长
孙明诚 龙田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朱紫卫 渭桥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刘茂辉 板桥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王苏苏 鹤城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王一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县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
县委宣传部:加强对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宣传,注重宣传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中呈现出的优秀业绩,为教育优先发展提供舆论支持。
县委编办:会同县教育局做好中小学教师编制核定工作,根据生源变化和教育教学改革需要,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动态调整机制,统筹把控教师编制管理;会同县人社、教育等部门研究拟订中小学教师年度招聘(补充)计划。
县发展改革委:负责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纳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指导做好义务教育项目申报和立项工作;协助教育部门落实区域内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会同财政、教育等部门积极争取学校项目建设资金,指导项目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对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进行科学规划、统筹安排、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梳理问题清单,明确创建工作标准和整改要求,做好创建自评、评估申报和迎评工作。对照国家标准,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加强校舍、场地以及教学仪器设备的配备和使用监管;加大教师配置、交流和培训力度,提高优质师资比例,实现师资力量和教学水平的优质均衡;严格执行城区中小学划片招生的有关规定,促进学校生源相对均衡;指导各中小学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学校内部治理机制,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合理使用经费,强化教育教学改革,注重内涵发展,不断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县公安局:负责加强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依法严厉打击侵害青少年学生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推动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县民政局:督促指导各乡镇做好贫困家庭学生、留守儿童的走访登记工作。关心贫困家庭子女、孤儿以及病、残儿童的学习生活,发动和协调各方面力量,做好未成年人帮困助学工作。
县财政局:指导教育部门完成年度教育经费测算,批复全县教育经费年度预算。统筹财政资金,加大教育投入,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建立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切实加大财政保障力度。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教育局落实好教师工资等待遇,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根据教师编制数量和岗位(学科)需求,会同县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新教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管理和职称评聘等相关工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筹考虑城乡发展需求,科学规划教育用地,负责教育用地报批、供应和确权登记,做好学校项目建设规划的指导和审批工作。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落实学校工程建设项目收费减免政策,做好工程项目建设审批工作,加强对学校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和安全的管理监督。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指导社会体育、文化资源共建共享,对学校体育教育工作和文化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提出建议并落实相关政策。加强对校园及周边文化、网吧、娱乐场所的监管。
县卫生健康委: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指定合格的医疗机构定期为学生进行健康检查;协助学校做好疾病预防教育工作,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应急管理局: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安全各方面防范、检查、整治工作,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安全知识进校园宣传教育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指导各学校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做好学校食堂及周边的食品安全监管。处置学校及周边无照经营行为。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查处和取缔校园及周边无证饮食流动摊点和商家店铺违规占道经营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秩序,确保校园周边环境整洁有序。
县妇联:配合各乡镇、县有关部门做好女教师和少年儿童维权、“控辍保学”和家庭教育等工作。
团县委:研究青少年运动、思想教育以及事业发展问题,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教育活动。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动态和成果。
县残联:认真做好持证适龄残疾人的统计,办理残疾人证等工作。配合县教育部门对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康复训练提供指导和帮助。
县税务局:加大征管力度,依法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校园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学校履行消防工作职责;联合县教育局适时开展消防安全督导检查,指导学校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辖区内人口变化,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规划布局调整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