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1867/202312-00057 信息分类: 人事任免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就业、创业 发文日期: 2023-11-30
发布机构: 休宁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12-03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休政人〔2023〕13号 词: 任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休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朱艳艳等同志工作职务任免的通知

作者:休宁县站群管理 发布时间:2023-12-03 15:22 信息来源:休宁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齐云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休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朱艳艳同志任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斌同志任县司法局板桥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陈春英同志任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汪舜荣同志的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主任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2023年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