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休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休宁县促进质量提升若干政策的通知》
一、制定的背景和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安徽省委省政府《安徽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及《安徽省质量促进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食安安徽”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等文件要求,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持续推进质量强县、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全面提升质量水平,推动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黄山市促进质量提升若干政策》(黄政办〔2022〕22号)有关规定及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二、主要依据
1.《安徽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
2.《安徽省质量促进条例》;
3.《黄山市促进质量提升若干政策》(黄政办〔2022〕22号);
4.《休宁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休政办〔2022〕7号);
5.《休宁县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休政办〔2022〕8号);
6.《休宁县支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休政办〔2022〕9号);
7.《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8〕58号);
8.市政府对县政府目标绩效考核文件。(将“市县党委政府出台支持质量发展和品牌创建政策文件”“出台召回扶持激励政策”“推进质量强县工作”“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等纳入考核指标)。
三、起草过程
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借鉴学习歙县、徽州区等地做法,结合市对县质量工作考核要求和我县实际,2023年7月开始起草并拟定《休宁县促进质量提升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县市场监管局公开征求了县质量发展委员会成员单位意见,并通过县市场监管局网站公开征求了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未收到修改意见。后召开县政府专题会,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等12部门参加,对《休宁县促进质量提升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并对《休宁县促进质量提升若干政策(送审稿)》进行公平性审查和合法性审查。11月26日经县政府第二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2月21日,由休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四、主要内容
《政策》共分为四项共24条。
第一项:“设立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对奖励基金来源和用途进行了阐述;
第二项:“政策支持对象”对政策支持对象范围进行了规定。
第三项:“政策支持的项目范围”对政策支持的质量品牌建设、发挥标准引领作用、餐饮行业质量安全提升、推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缺陷产品召回、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绿色产品认证、中药产业发展等项目的奖励进行了罗列。
第四项:“附则”对《政策》的申请程序、不纳入奖励范围、计奖方式、实施时间、解释单位进行了介绍。
五、创新举措
根据市政府对县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结合质量强县的建设,增加了“食安安徽”品牌建设、缺陷召回、知识产权等方面奖补政策,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对推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创建质量强县起到推动作用。
六、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鼓励企业或单位发挥自主创新能力、发展自主品牌。
(二)开展全流程服务,从申报培训到政策兑现等环节提供全方位精细化服务。
七、关键词解释
(一)质量品牌:包括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提名奖、黄山市政府质量奖、黄山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休宁县政府质量奖、休宁县政府质量提名奖、皖美品牌示范企业、国家级标准创新贡献奖、安徽省标准创新贡献奖。
(二)质量强县(区):质量强县(区)创建是实现质量强国战略的具体行动,是建设质量强省、质量强市的重要基础,是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重点工作的重要载体,是市场监管部门服务地方发展的重要抓手,也是质量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对申报验收的县(区)综合评分达到 80 分以上的,提请省质量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为“安徽省质量强县(区)”,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省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名义进行命名。
(三)缺陷产品:缺陷产品是指因设计、生产、警示等原因在某一批次、型号或者类别中存在具有同一性的、已经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不合理危险的产品。
(四)标准化示范:指为了树标杆,将某一领域标准化试点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创新成果进行推广,得到广泛认可并可起到典型引导的标准化实践活动。
(五)食安安徽:在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领导下,由食品生产经营者、社会组织等共同打造的安徽省食品安全和食品产业的公共品牌,重点强调组织及其产品或服务在安全、品质、管理、创新、品牌、社会责任等方面体现的一组优质特性或特征,并具有持续满足顾客及相关方需求的能力。
(六)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通过有机融合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等要素资源,面向企业、产业、区域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质量基础设施综合服务的窗口、实体站点或综合服务体。
(七)免申即享:即惠企惠民政策无需申请,便直接享受。
八、政策解读咨询电话
如有对《休宁县促进质量提升若干政策》不理解之处,可向休宁县市场监管局质量认证股具体咨询,咨询电话:0559—7510158(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