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1867/202401-00059 信息分类: 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4-01-16
发布机构: 休宁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1-1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休政〔2024〕5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休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休宁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县级权责清单县乡两级公共服务清单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作者:休宁县站群管理 发布时间:2024-01-19 08:11 信息来源:休宁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齐云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休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持续深化权责清单“全省一单”制度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对照权责清单“全省一单”(2023年版),县政府对休宁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县级权责清单、县乡两级公共服务清单、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以下简称“四清单”)进行了修订。现将“四清单”2023年版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要对照“四清单”2023年版,相应调整完善本部门本乡镇清单,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相应栏目和本部门网站集中、完整公布清单具体内容。各乡镇各部门要线上线下主动公开清单内容,加强宣传解读,让广大人民群众看得懂、易查询、用得好。

二、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严格执行权责清单“全省一单”(2023年版),不得擅自变更权力,不得变相行使已取消、下放的权力事项等,防止权力运行越位、缺位、错位。要严格规范权责清单制度运行,鼓励市场主体、广大群众、社会组织和新闻媒体对权责清单运行情况开展监督评议,充分发挥舆论和公众对权责清单执行的监督作用。

三、各乡镇各部门要在持续深化完善权责清单“全省一单”制度体系基础上,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拓展新领域、赋予新功能,充分发挥权责清单制度最大效能。要围绕利企便民,以清单为源头支撑,强化数字赋能,拓展应用场景,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最大限度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本清单公布后,《休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休宁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县级权责清单、县乡两级公共服务清单及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休政〔2022〕60号)即行废止。

附件:1:休宁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xlsx

      2:休宁县县级权责清单(2023年版).xlsx

         3:休宁县县乡两级公共服务清单(2023年版).xlsx

         4:休宁县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3年版).xlsx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