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县委编办:《休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休宁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县级权责清单县乡两级公共服务清单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权责清单“全省一单”制度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根据省委编办《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集中调整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23〕26号)和市委编办《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权责、公共服务、行政权力中介服务等清单集中调整的通知》(黄编办字〔2023〕71号)要求,开展2023年度全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以下简称“四清单”)集中调整工作。
二、编制过程
2023年10月19日,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权责、公共服务、行政权力中介服务等清单集中调整工作的通知》,启动全县“四清单”年度调整;2023年11月15日完成各单位调整意见初审,并汇总报省、市委编办审核。经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于2024年1月16日以县政府文件印发《休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休宁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县级权责清单县乡两级公共服务清单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休政〔2024〕5号)。
三、调整内容
(一)调整全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根据《安徽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组织25个县级单位和21个乡镇逐项梳理省许可清单中涉及县级及以下层级实施的事项,形成《休宁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共238项,其中县级235项、乡级25项。
(二)调整县级权责清单。通过比对全省权责清单指导目录,形成《县级权责清单(2023年版)》,共3111项,其中:行政许可231项、行政处罚2504项、行政征收7项、行政给付4项、行政奖励4项、行政强制123项、行政确认43项、行政裁决8项、行政规划5项、其他权力182项。
(三)调整县乡两级公共服务清单。通过比对全省公共服务指导目录,按照公共服务清单“做加法”原则,形成《县乡两级公共服务清单(2023年版)》,其中县级公共服务清单事项1117项,乡镇公共服务清单180项。
(四)调整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通过比对全省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指导目录,按照中介服务清单做“减法”的原则,形成《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3年版)》,其中保留事项64项,规范事项22项。
四、下一步工作考虑
1.县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对照“四清单”2023年版,相应调整完善本部门本乡镇清单;
2.严格规范权责清单制度运行,鼓励市场主体、广大群众、社会组织和新闻媒体对权责清单运行情况开展监督评议;
3.围绕利企便民,以清单为源头支撑,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五、政策解读咨询电话
对《休宁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县级政府权责清单》《县乡两级公共服务清单》《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如有不解之处,请与县委编办联系,联系人:俞振光,联系电话:0559-7525880,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