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欺诈)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休市监综处罚〔2024〕17号)
| 序 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 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 1 | 休市监综处罚〔2024〕17号 | 杨建花实施价格欺诈行为案 | 杨*花 | / | / | 实施价格欺诈 | 给予当事人罚款5000元。《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的规定 | 已主动履行 | 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月25日 |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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