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齐云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休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李泓同志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吴顺民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金生同志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免去:
李金生同志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汪莉晖同志的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汪卓强的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