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1867/202402-00171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招商 发文日期: 2024-02-06
发布机构: 休宁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4-02-23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休双招双引办〔2024〕14 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印发《休宁县招商引资项目预审机制》的通知

作者:休宁县投资促进局 发布时间:2024-02-23 11:15 信息来源:休宁县投资促进局 阅读次数:


各乡镇、休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齐云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县直及驻休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项目质量,《休宁县招商引资项目预审机制》已优化并经县“双招双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休宁县“双招双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 年 2 月 6 日

 

 

休宁县招商引资项目预审机制

 

 

为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全县一盘棋”意识,突出招引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和符合我县主导产业的项目,做好项目引进推进工作,着力提高招商引资项目质量,营造竞相发展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机制。

一、预审组织

优化县招商引资项目预审组,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休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财政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卫健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县司法局、县投资促进局、县税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开投公司16个部门或县属国企为成员。预审组办公室设在县投资促进局(附件1)。

二、预审范围

全县所有县政府、县投资促进局名义签约的项目。

三、预审内容

通过尽职调查、评估研判等手段,重点就招商引进项目的产业方向、技术路线、投资强度、亩均税收、优惠政策项目进度、示范带动作用及规划、土地、林地、生态环保等要素和协议合法性进行预审,提出项目预审意见及下一步推进意见。

四、预审流程

1.租赁场所开展生产经营项目,由项目业主提交项目建议书、投资者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经县投资促进局初审后,根据需要组织预审组成员单位及产业招商专班开展项目实地考察踏勘,并将相关材料交由项目所在开发区或乡镇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发改委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职能部门,县开投公司(开发区内项目),自提交预审意见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项目预审表签署明确审核意见(附件2)。由预审领导组副组长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及产业招商专班召开项目预审会审议,通过后由县投资促进局起草项目协议书

2.新增建设用地、旧城(村)改造、国有资产等项目,以及其他需要预审项目,由项目业主提交项目建议书、投资者身份证明等相关项目材料,经县投资促进局初审后,须将项目相关材料提交相关预审组成员单位审核,并组织预审组成员单位及产业招商专班开展项目实地考察踏勘,并编制项目考察报告(附件3),交由项目所在开发区或乡镇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发改委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提交预审意见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项目预审表签署明确审核意见再由预审领导组组长或副组长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及产业招商专班召开项目预审会或专题会审议,并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县投资促进局起草项目协议。

3.对通过预审项目的协议合法性进行审查。县政府签订的招商项目,协议合法性审查按相关要求执行。所有签订招商正式协议的项目,均须由县投资促进局提请法律顾问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函。

 

五、有关要求

1.实行定期预审制度,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县招商引资项目预审会议。

2.根据分工安排和项目需要,相关县级领导、项目涉及部门参会,必要时邀请有关专家和项目投资方参会,集体研究、联合预审。

    3.本机制自印发之日起生效,原《休宁县招商引资项目预审机制》(休招组字〔2021〕1号)自行废止。

 

 

附件1:休宁县招商引资项目预审组人员名单

附件2:招商引资项目预审意见表

附件3:项目考察情况报告(模板)

 

 

附件1

休宁县招商引资项目预审组人员名单

 

 长:郑美风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程荣刚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吕华毅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谢飞勇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汪胜生  县财政局局长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宋春茂  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局长

郑传权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洪振黎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胡保卫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程建平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县林业局局长

宋更生  县司法局局长

张春行  县投资促进局

    休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县税务局局长

韩礼斌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吴福民  休宁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法人

休宁县招商引资项目预审组办公室设在县投资促进局,局长张春行兼任办公室主任。如有人员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招商项目预审意见表

 

称: 

项目建设单位: 

项目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及规模

 

 

审核事项

责任单位  

预审意见(盖章)

政策匹配度、能耗、信用等

发改委

 

主导产业符合度、产业链关联度等

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

 

规划、土地报批等

县自然资源

和规划

 

 

 

生态环保准入等

生态环境分局

 

 

 

林地报批、自然保护地等

林业局

 

 

 

集体用地、水土保持、涉水生态红线等

农业农村水利

 

 

 

按招商政策兑现奖励可行性等

财政局

 

 

 

 

预计税收及税收风险

税务局

 

投资方核心管理人员背景、知识产权等

县市场监督

管理局

 

招商优惠政策、项目协议等

投资促进

 

预计亩均效益、用地选址等

休宁经开区

管委会

 

厂房选址等

县开投公司

 

时间:                     休宁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制



附件3

 

 

 

 

 

项目考察情况报告(模板)

 

一、考察情况(包含客商来休考察或赴项目所在地考察)

考察时间:

考察人员:

接洽人员:

考察洽谈基本内容:

二、投资方概况

投资方基本情况:(包括公司名称、成立时间、公司所在地、注册资本、实缴资本、所属产业、自主知识产权信息:著作权和专利、经营范围、投资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关联企业:(股权关系、隶属关系或集团成员等)

企业合作关系:(上下游企业)

企业司法或经营风险:

三、投资意愿

拟引进项目名称:

拟投资额:(包含总投资额和固定资产投资额)

入驻方式:(租用厂房面积或拟用地面积及初步选址)

建设内容:

主要产品及应用:(需附产品照片)

项目预期:(经营收入、单位产值、亩均税收等)

原辅材和生产工艺:

能耗:(耗电、耗水、耗气等)

四、项目需求

用工需求、人才需求、融资需求等

需县级或县级以上协调解决事宜:(规划、能耗、环保、资金等)

五、项目评级

A类(加紧推进落地类):符合主导产业及准入条件、企业实力认可、投资意愿较强

B类(持续跟踪洽谈类):属其他产业或企业实力、能耗、环评等有待考证或投资意愿暂不明晰

C类(难以推进类):环保准入不许可、明确无投资意愿或已在其他城市落户

 

 

 

休宁县xx产业招商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