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歙县、休宁县、祁门县医疗保障局,市医院、96601部队医院:
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若干工作的通知》(皖医保秘(2023)16号)精神,经审核,同意相关医疗机构申报的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备案,详见附件,自2024年4月10日起执行。试行期间,省市如有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附件: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