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公租房租赁补贴转移支付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3年度我县无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任务,因此租赁住房保障只有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任务。年度计划完成租赁补贴发放18户,实际完成租赁补贴发放22户,按季度及时发放,全年发放租赁补贴7.41万元。
二、 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情况分析。
中央资金分配租赁住房补助资金2万元和省级分配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万元,县级配套2.41万元资金,共计7.41万元。年度计划完成租赁补贴发放18户,实际完成租赁补贴发放22户,超额完成2023年度目标任务。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2023年度计划完成租赁补贴发放18户,实际完成租赁补贴发放22户,严格执行《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休宁县民生工程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按规定时间及时将指标下达主管部门,全年发放租赁补贴7.41万元。
(三)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年度计划完成租赁补贴发放18户,实际完成租赁补贴发放22户,超出2023年度下达的计划任务。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下达任务18户,实际完成22户,完成率122%;质量指标:发放率100%;时效指标当年发放工18户,完工22户,共计发放7.41万元,完成值122%;成本指标:下达中央补助资金2万元,实际补助7.41万元。服务对象满意率:目标≥90%,实际满意率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达任务18户,实际完成22户,完成率122%。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公租房保障申请审核的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进行公租房配租或发放租赁补贴的形式给予公租房保障,已做到应保尽保。
五、 附件
休宁县公租房租赁补贴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休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