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老旧小区转移支付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3年,休宁县共获上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34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3万元,按照有关规定已及时拨付使用专项补助资金。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休宁县2023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共计投资830万元,年初预算县财政安排资金保障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规定分配专项补助资金,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34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3万元,中央补助占比16.1%;其中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157万元资金按规定时间分配下达,实际使用157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县财政均建立了预算执行、绩效监控机制,编制了绩效目标、及时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2023年度改造城镇老旧小区市政基础设施,铺设小区内雨水管网、污水管网,改造小区内道路等;拆除违章,弱电下地,完善小区内停车、充电、安防、照明等设施;修缮小区建筑物公共部位,提升人居环境及配套设施建设水平。其中涉及小区内供水、供气管网的改造提升等纳入实施范畴,同步设计、同步实施。截止12月底,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改造计划完成率。计划改造小区3个,实际开工量3个;计划改造户数270户,实际开工量270户;计划改造建筑面积2.5万m2,实际开工量2.5万m2;计划改造楼栋数14栋,实际开工量14栋。
2.居民参与。依托海阳镇、社区组成“宁心家园”临时党支部,打造“红色旧改”阵地,依托社区主体,邀请包保单位、产权单位及小区居民代表,开展“居民代表大会”、“板凳会”,发挥业主代表的监督作用,对改造中出现的问题出谋划策、及时解决,加快推动项目建设。建立党组织占改造小区个数100%。
3.改造内容。2022年3个老旧小区,均将雨污排水、给水消防、安防、强弱电规整、绿化、照明、路面等内容纳入了改造,解决了居民尤为关心的排水、照明等问题。同时实施“适老化”“适儿化”改造,包括对小区、楼栋出入口、周边道路、广场、绿地等公共空间进行无障碍改造,解决室内外高差,增加健身场地、儿童游乐场所等3000余平米。增设体育健身器材32套、电瓶车充电棚6处。结合我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完善老旧小区周边15分钟生活圈打造,依托社区,增设老年活动中心、社区便民服务站及老年食堂等便民场所,统筹实施小区个数达100%;其中盐业公司宿舍及胜利台周边小区实现区域连片改造占比60%。
4.工程质量安全。积极落实管理机制,按照程序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制定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落实安全报建及质量报监,制定各项管理制度,落实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监理、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等工作。未出现经群众信访投诉、审计发现、媒体曝光等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本项自评不扣分。
5.长效管理机制。截至目前,我县各专营单位已相继完成3个小区通信设施、配套燃气管网、“水改”及公共充电桩的投入和运营,总体占比100%。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全面移交所辖社区,并依托社区统一管理,实现老旧小区建后管养长效机制。
6.完善配套政策制度。休宁县通过简化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流程,对土地、环评等实行简易流程或豁免审批等,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拆除小区周边权属集体所有的危旧房(棚),腾出空地新建一批公共健身、公共停车场(棚),其中利用老供电局宿舍废弃食堂,改建老年活动中心约32㎡,解决区域周边公共服务及适老化服务设施不足等。本项县级自评不扣分。
7.完成改造小区居民满意度。通过现场走访的方式,对老旧小区改造居民进行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达90%,大于满意度指标。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政策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政策、资金管理(分配)办法、绩效评价办法、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等信息全部及时对外公开。
(二)评价报告报送及时性、完整性:按时报送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自评表且内容完整。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设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专帐,所有资金均纳入专帐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无违规违纪行为,无资金截留、挪用等违规、违纪行为。
六、附件
休宁县老旧小区改造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休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