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县级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 |
咨询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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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市级标准 |
县级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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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教育局 |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
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31号) |
到人(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 |
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受理申请、组织评审,校内公示、确定资助对象。 |
通过社保卡发放 |
按学期发放 |
0559-7521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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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教育局 |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 |
1.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 |
到人 |
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
我省实行分档资助,分档标准为1000元、2000元、3000元,各地可结合实际分为2-3档。 |
我市实行分档资助,分档标准为1000元、2000元、3000元,各地可结合实际分为2-3档。 |
我县实行分档资助,分档标准为1000元、2000元、3000元。 |
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受理申请、组织评审,校内公示、确定资助对象。 |
通过社保卡发放 |
按学期发放 |
0559-7521726 |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全面推行中职学生资助卡加强中职国家助学金发放监管工作的通知》(银发〔2010〕273号)要求,中职国家助学金通过中职学生资助卡发放。 |
休宁县教育局 |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
1.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 |
到人 |
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
我省实行分档资助,分档标准为1000元、2000元、3000元,各地可结合实际分为2-3档。 |
我市实行分档资助,分档标准为1000元、2000元、3000元,各地可结合实际分为2-3档。 |
我县实行分档资助,分档标准为1000元、2000元、3000元。 |
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受理申请、组织评审,校内公示、确定资助对象。 |
通过社保卡发放 |
按学期发放 |
0559-7521726 |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 加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监管工作的通知》(银发 〔2012〕182号)要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需通过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发放。 |
休宁县教育局 |
学前教育资助 |
1.《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 财教〔2011〕410号 ) |
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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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自行确定。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园幼儿资助标准不低于800元/人·年。 |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园幼儿资助标准不低于800元/人·年。 |
贫困家庭在园幼儿资助标准1000元/人·年。 |
幼儿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受理申请、组织评审,校内公示、确定资助对象。 |
通过社保卡发放 |
按学期发放 |
0559-7521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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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教育局 |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关于印发《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教基金会〔2012〕10号 ) |
到人 |
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500元/人,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1000元/人。 |
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500元/人,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1000元/人。 |
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500元/人,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1000元/人。 |
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500元/人,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1000元/人。 |
学生主动提出申请,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审、认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资助对象。 |
通过社保卡发放 |
一次性发放 |
0559-7521726 |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系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