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开展了2023年度民办非企业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年度检查工作。现将年度检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19日。如有异议,可实名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7517441。
休宁县2023年度民办非企业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年检结果.xlsx
休宁县教育局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