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1998/202406-00002 信息分类: 饮用水卫生安全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4-06-0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2024年休宁县第二季度水龙头水质检测结果公示

作者:休宁县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24-06-04 15:28 信息来源:休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阅读次数:

根据《水污染防治法》规定,休宁县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的规定,于2024年第二季度完成了休宁县城区用户水龙头水质的检测工作。

现将水质检测结果公示如下:

第二季度共抽检了休宁县城区内出厂水、末梢水水样29份,监测点分别为:(1)出厂水(4份):休宁县自来水厂一水厂、五城镇自来水厂、齐云山镇自来水厂溪口镇自来水厂;(2)末梢水(25份):其中4份县自来水厂末梢用户、21份分别是海阳镇首村水厂、万安镇吴田村水厂、蓝田镇培源村水厂、齐云山镇江村水厂、溪口镇溪口村水厂、板桥乡沂川村官坑水厂、月潭湖镇泮路村水厂、渭桥乡倪湖村水厂、山斗乡山斗村水厂、岭南乡岭南村水厂、商山镇芳干村水厂、五城镇月潭村水厂、汪村镇杨源村水厂、流口镇茗洲村呈村水厂、鹤城乡用余村水厂、东临溪镇芳口村水厂、源芳乡渔临村水厂、龙田乡江田村水厂、璜尖乡徐家村水厂、白际乡结竹营村水厂、榆村乡富溪村塘下水厂。

监测常规指标为: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氨(以N计)、砷、镉、铬、铅、汞、硒、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三卤甲烷、二氯乙酸、三氯乙酸、氯酸盐、消毒剂指标等项目共37项。

水质判定标准:如一份水样中出现1项指标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规定的限值,即判定该份水样不合格。

水样综合评价:经检测,本批次检测的29份水样的结果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规定的限值,监测指标综合合格率为100%。

2024二季度具体检测结果.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