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人民政府关于金敏光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齐云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休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金敏光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李金生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吴卫国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吴福昌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章志成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方琦琦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汪素琴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盛杰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张智松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胡宝健同志任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张辉胜同志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李慧同志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刘育文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
郑建光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临溪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免去:
王玉美同志的县城市管理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余莉莉同志的县司法局溪口司法所所长职务;
徐裕峰同志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临溪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郑建光同志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蓝田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胡元进同志的齐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道教事务处处长职务。
涉及机构改革的有关同志原任职务自然免去,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