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第30场】休宁县“全面深化改革 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领域)
时 间:2024年9月25日
地 点:县融媒体中心四楼直播间
内 容:休宁县“全面深化改革 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领域)
发布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发 布 人: 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成员、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孙艳
各位新闻界朋友们:
大家好!党的二十大以来,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全面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全县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优良。现将生态环境领域深化改革的发展成果作一简要介绍。
一、深入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是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严格落实“五控”措施,相继制定出台《休宁县秸秆禁烧奖惩考核办法》、《休宁县重点区域大气环境精细化管控实施方案》,开展重点区域颗粒物走航监测,落实精准治污;常态化加强秸秆禁烧管控,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全力构筑秸秆禁烧“防护网”;持续开展工业领域大气污染问题排查整治、臭氧及VOCS、扬尘污染等大气专项治理。二是加大水污染防治。扎实推进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完成157个疑似排口排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管理,印发《关于加强乡镇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的通知》,完成《休宁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隐患排查报告》。大力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清零行动”,扎实推进“千吨万人”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成27个疑似黑臭水体核查,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三是规范土壤环境管理。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完成黄山市工业固废中转中心建设。开展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完成摸排涉化学物质企业8家,对36家企业开展废铅蓄电池专项整治,持续开展尾矿库环境安全监管及土壤隐患排查。
截至今年8月底,我县PM2.5平均浓度24.4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6.5%,改善幅度位于全市第2名,上半年位于全省11名,降尘量第二季度位列全省59个县(市)第三位。上半年水质指数排名全省105个区县第1位。在2023年黄山市公众生态环境质量满意度调查中,我县空气质量、饮用水水质和河流湖泊环境状况三项内容满意度位居全市最高。
二、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环境问题整改有力见效
一是完善整改考核体系。在推动按时整改、彻底整改、主动整改上全面发力,牵头制定《休宁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并配套出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绩效评估办法,将各类问题一并纳入我县1+7专项行动一体推进、一体整改,实施动态管理。二是有力推进问题整改。截止8月底,“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动态更新调整至95个,完成整改51个。持续加大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自查整改力度,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围绕生态环境、林业、住建、农业农村等18个重点领域,深入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并拍摄制作了两期县级警示片,披露问题18个,截至目前,各乡镇及各有关单位共自查问题72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佳金矿业环保整改被列为全省环保督察整改见成效典型案例加以推广。三是防范化解环境突出问题。以开展群众“家门口”问题专项整治、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等5个专项行动为抓手,将群众关切的餐饮油烟、噪声、恶臭异味、黑臭水体等家门口问题纳入全县民生实事重点推进,累计整改“四整治一保障”问题46个。加大环境应急管控,及时应对处置环境突发事件,三五九漏油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列入安徽省突发环境事件典型案例汇编,并作为正面典型案例上报生态环境部。
三、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生态价值转化成果丰硕
一是深入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积极推进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完成《休宁县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工作方案》技术评审,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目前已陆续开展陆生高等植物、鸟类、哺乳动物及水生生物野外调查,完成调查进度40%,我县首次发现头蜓属物种克氏头蜓。二是积极探索“两山”转化途径。推深做实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试验区建设,2021年获评第四届“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并继续做好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申报。成功申报休宁县一江两岸水生态修复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EOD)项目,开发西田林场林业碳汇项目,完成全省首笔跨市域“生态检察+林业碳汇”项目交易,促成碳汇量交易1112吨。三是持续开展绿盾行动。加强自然保护地问题排查,今年完成2个横江湿地公园重点问题线索点位核查,开展20个一般问题线索点位核查,配合市局完成6个省级任务点位核查。
四、落实生态损害赔偿改革,全力守住生态环境底线
自生态环境机构垂直管理改革以来,严格按照“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原则,扎实推进我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工作走深走实。一是强化部门协作。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与行政处罚案件、信访投诉线索、突发生态环境问题等紧密结合,统筹协调,加强工作协作合力。2023年我局同县林业局协作,完成7件生态损害赔偿案赔偿协议签订上报工作。2023年以来配合县检察院,办理涉生态环境类刑事案件43件73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3件,单独民事公益诉讼5件,追回生态损害赔偿金、生态修复费用共计22.96万元。二是强化案件线索筛查。聚焦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环境等重点领域定期征集、认真筛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共组织摸排案件线索自查31件,休宁县小冶炼加工点土壤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现已入选安徽省首批生态损害赔偿磋商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