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齐云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休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休宁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已经县政府第三十九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休宁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doc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