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235X/202412-00006 信息分类: 林长制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日期: 2024-12-09
发布机构: 休宁县林业局 发布日期: 2024-12-09
生效日期: 2024-12-09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公益林保护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林长+检察长联动,共筑公益林保护法治防线

作者:休宁县林业局 张银田 发布时间:2024-12-09 16:18 信息来源:休宁县林业局 阅读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公益林保护力度。按照县林业局要求,县国有林场联合县检察院、林业局于12月6日下午前往溪口镇溪口村开展“林长+检察长”公益林普法活动,携手推动林业资源保护与法治建设深度融合。

活动现场,林长与检察长带领普法团队深入溪口镇溪口村。通过巡林、专家授课(林业案件以案释法)、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向广大群众普及公益林的重要意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破坏公益林需承担的法律后果,不断提高当地村民的生态保护和生态维权意识,同时使群众对法律规定有了更直观的理解。

此次普法活动,有效提升了社会各界对公益林保护的关注度与参与度,为构建公益林保护的长效机制奠定了坚实基础。下步,县国有林场将持续深化“林长+检察长”模式,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