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1867/202501-00040 信息分类: 政府公报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1-10
发布机构: 休宁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5-01-1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休宁县人民政府公报2024年第12号(总第84期)

作者:休宁县站群管理 发布时间:2025-01-10 15:16 信息来源:休宁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休宁县人民政府公报2024年第12

(总第84期)

 

县政府文件

休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休宁县第一批传统建筑的通知

县政府文件

休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休宁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人事任免

休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吴菁菁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休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休宁县第一批传统建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齐云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休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我历史文化保护体系,切实加强对传统建筑的保护管理,促进传统建筑艺术的传承和延续,更好的展现城市风貌和历史文脉,根据《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保护传承的指导意见》(皖办发〔202336号)相关要求和《安徽省传统建筑普查认定导则》等规定,依照传统建筑普查认定程序,经研究,确定严池祠堂等104幢建筑为我县第一批传统建筑,现予以公布。

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传统建筑保护重要性、紧迫性落实保护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保护措施,认真做好辖区内传统建筑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附件:休宁县第一批传统建筑名单

 

 

 

                         20241231日    


附件:

休宁县第一批传统建筑名单

序号

乡镇(街道)

建筑名称

建筑位置

建筑年代

备注

1

白际乡

严池祠堂

项山村严池组

1949-1979年

 

2

白际乡

人民公社

白际村江湾组

1949-1979年

 

3

白际乡

社员之家

白际村江湾组

1949-1979年

 

4

白际乡

严池茶厂

项山村严池组

1949-1979年

 

5

鹤城乡

张有利宅

左右龙村右龙组

1980年以后

 

6

鹤城乡

张泽成宅

左右龙村右龙组

1980年以后

 

7

鹤城乡

张有达宅

左右龙村右龙组

1980年以后

 

8

鹤城乡

张志红宅

左右龙村右龙组

1980年以后

 

9

鹤城乡

张复兴宅

左右龙村右龙组

清代

 

10

鹤城乡

张忠保宅

左右龙村右龙组

清代

 

11

鹤城乡

张氏宗祠

左右龙村右龙组

清代

 

12

鹤城乡

张江智宅

左右龙村右龙组

1980年以后

 

13

鹤城乡

张新权宅

左右龙村右龙组

1980年以后

 

14

鹤城乡

张帅开宅

左右龙村右龙组

1980年以后

 

15

鹤城乡

张新良宅

左右龙村右龙组

1980年以后

 

16

鹤城乡

张银开宅

左右龙村右龙组

1980年以后

 

17

鹤城乡

方喜根宅

樟田村樟源里组

民国

 

18

鹤城乡

张仁茂宅

樟田村樟源里组

1949-1979年

 

19

鹤城乡

朱家坑祠堂

用余村朱家坑组

1949-1979年

 

20

鹤城乡

人民公社

新安源村茶源山组

民国

 

21

鹤城乡

李家祠堂

新安源村茶李家组

民国

 

22

鹤城乡

高坑祠堂

新安源村茶高坑组

1949-1979年

 

23

鹤城乡

吴海金宅

新安源村茶高坑组

1949-1979年

 

24

鹤城乡

盛春爱、吴文红宅

新安源村茶高坑组

1980年以后

 

25

鹤城乡

方茶好宅

新安源村茶高坑组

1949-1979年

 

26

鹤城乡

向前楼

渔塘村牌楼下组

1949-1979年

 

27

鹤城乡

牌楼下小学

渔塘村牌楼下组

1949-1979年

 

28

鹤城乡

人民公社

渔塘村棣甸村组

1949-1979年

 

29

鹤城乡

新村门楼

梅溪村新村组

1949-1979年

 

30

鹤城乡

大倪小学

樟田村倪家组

1963年

 

31

鹤城乡

大路会堂

樟田村大路组

1956年

 

32

鹤城乡

江家会堂

樟田村江家组

1987年

 

33

鹤城乡

涨汀会堂

樟田村涨汀组

1986年

 

34

鹤城乡

樟源口会堂

樟田村樟源口组

1987年

 

35

鹤城乡

严田茶厂

樟田村严田组

1974年

 

36

鹤城乡

枧源学校

樟田村枧源组

1963年

 

37

鹤城乡

枧源茶厂

樟田村枧源组

1960年

 

38

鹤城乡

用功臣祠堂

用余村用功城组

1965年

 

39

鹤城乡

冯村一组茶厂

新安源村冯村组

1970年

 

40

板桥乡

茶厂(原慎徽堂)

板桥村杨林湾组

1949-1979年

 

41

板桥乡

茶亭

板桥村杨林湾组

1949-1979年

 

42

板桥乡

梓溪大会堂

梓坞村梓溪组

1949-1979年

 

43

板桥乡

泉水鱼体验馆

樟前村樟前组

1949-1979年

 

44

板桥乡

水口亭

樟前村樟前组

1949-1979年

 

45

板桥乡

樟三组茶厂

樟前村樟前组

1949-1979年

 

46

板桥乡

樟二组茶厂

樟前村樟前组

1949-1979年

 

47

板桥乡

饮泉亭

樟前村樟前组

清代

 

48

板桥乡

沂川古道亭

沂川村沂川组

1949-1979年

 

49

板桥乡

凰腾村老学校

凰腾村

1949-1979年

 

50

板桥乡

凰五组老祠堂

凰腾村凰五组

1949-1979年

 

51

板桥乡

呈村组老茶厂

凰腾村呈村组

1949-1979年

 

52

璜尖乡

老村小

璜尖村柱棒堀组

1980年以后

 

53

璜尖乡

老村小

清溪村上源组

1980年以后

 

54

璜尖乡

汪公祠

清溪村上源组

1980年以后

 

55

璜尖乡

徐家祠堂

徐家村下徐组

1980年以后

 

56

璜尖乡

老茶厂

清溪村周家源组

1980年以后

 

57

岭南乡

岭南队屋

岭南村一、二、三组

1949-1979年

 

58

岭南乡

三溪队屋

三溪村一组

1949-1979年

 

59

岭南乡

溪西队屋

溪西村一、二组

1949-1979年

 

60

岭南乡

人民供销社

璜茅村新市街组

1949-1979年

 

61

山斗乡

山斗老茶厂

山斗村山八组

1949-1979年

 

62

山斗乡

青岭老茶厂

青岭村牛一组

1949-1979年

 

63

山斗乡

队基

青岭村张家组

1949-1979 年

 

64

山斗乡

燕源村委会

青岭村燕源组

1949-1979年

 

65

山斗乡

燕源小学

青岭村燕源组

1949-1979年

 

66

山斗乡

韩老张宅

山斗村韩二组

民国时期(1912-1949 年)

 

67

山斗乡

方旺九宅

青岭村牛岭组

民国时期(1912-1949 年)

 

68

山斗乡

张美英宅

青岭村牛岭组

民国时期(1912-1949 年)

 

69

商山镇

双桥村老电影院

双桥村

民国

 

70

商山镇

双桥村老村委会

双桥村

1949-1979年

 

71

商山镇

王尉民宅

瑶溪村五组

民国

 

72

商山镇

戴奇闺宅

瑶溪村五组

民国

 

73

渭桥乡

珰金大礼堂

珰金村珰二组

1949-1979年

 

74

渭桥乡

郑芝渭宅

上演村团结组

民国

 

75

五城镇

古林农民公园亭

古林村农民公园内

1980年以后

 

76

五城镇

原月潭小学宿舍楼

月潭村月潭学校

1980年以后

 

77

五城镇

老银行宅

五城村五组(老街)

民国时期

 

78

溪口镇

祖源堂

祖源村

1949-1979年

 

79

溪口镇

思源亭

祖源村

1949-1979年

 

80

溪口镇

翰林阁

祖源村

1980年以后

 

81

溪口镇

敦睦堂

小坑村

1949-1979年

 

82

溪口镇

應宿堂

小坑村

1949-1979年

 

83

溪口镇

宋春芳宅

源头村源头二组

1980年以后

 

84

溪口镇

宋自学宅

源头村源头二组

1980年以后

 

85

溪口镇

宋桂生宅

源头村源头三组

1980年以后

 

86

溪口镇

汪卓勇宅

石田村石田五组

1949-1979年

 

87

源芳乡

梓源村老茶厂

梓源村一组

1949-1979

 

88

源芳乡

梓源村土墙房1

梓源村二组

1949-1979

 

89

源芳乡

梓源村土墙房2

梓源村三组

1949-1979

 

90

源芳乡

渔临村旧学堂

渔临村凹上组

1949-1979

 

91

东临溪镇

人民公社

大阜村上塘组

1949-1979

 

92

东临溪镇

 璜源老茶厂

源泉组、新城组、岭脚组

1949-1979年

 

93

东临溪镇

严川小学宅

芳口村严川村

1949-1979年

 

94

东临溪镇

严川老茶场宅

芳口村严川村

1949-1979年

 

95

流口镇

山门

茗洲中心村

1980年以后

 

96

流口镇

葆和堂

茗洲中心村

1949-1979年

 

97

流口镇

泉坑老茶厂

流口村泉坑组

1949-1979年

 

98

流口镇

原流口区公所办公楼

流口中心村

1980年以后

 

99

流口镇

景贤堂

流口村泉坑组

清代

 

100

流口镇

黄宁口小学

黄三村黄宁口组

1980年以后

 

101

流口镇

下三峰小学

黄三村下三峰组

1980年以后

 

102

万安镇

万安老街中街27号

万安老街

民国时期(1912-1949 年)

 

103

月潭湖镇

老茶厂

里庄村里庄组

1980年以后

 

104

月潭湖镇

卫生室

里庄村里庄组

1949-1979年

 

 


休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休宁县2024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

现将《休宁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241211日    

 

休宁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休宁县地处安徽省最南端,赣,辖1011153个行政村、11个社区,国土面积2126平方公里,2023末全县户籍人口260954人。地域面积广阔,农业业态丰富、特色明显,农作物秸秆以玉米、水稻、油菜、豆类、薯类、菊花为主种植面积27.64万亩,秸秆理论资源量11.75万吨,统计可收集秸秆量9.16万吨。2023全年完成秸秆还田和五料化利用8.65万吨,综合利用率94%以上。全县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和堆沤还田等方式利用秸秆3.63万吨;秸秆五化离田利用量4.61万吨,其中,秸秆离田肥料化利用0.32万吨,燃料化利用2.89万吨,基料化利用0.18万吨,饲料化利用1.22万吨,秸秆产业化利用量占秸秆利用总量比例为53.32%

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新发展理念,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地区,坚持农用优先、多元利用的原则,培育一批产业化利用主体,实行整县推进。政府通过环境培育、政策引导,稳步提高县域内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激发秸秆还田、离田、加工利用等各环节市场主体活力,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水平。探索可推广、可持续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稳定运行长效机制积极引导绿色低碳消费,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为目标,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制度创新为保障,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研究制定秸秆综合利用支持政策措施,因地制宜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促进秸秆的资源化、商品化利用,培育和壮大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形成布局合理、产业链完整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使县秸秆综合利用率在上年基础上提高1个百分点,力争到2024年底达到95%以上,产业化利用率50%以上,企业产值年增8%,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促进农村环境得到有效的改善,秸秆原料化、能源化利用得到加强,建立完善的秸秆收集、储运和综合利用体系,培育秸秆饲料化能源化利用新兴产业。全县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积极探索可持续、可复制和可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路线、模式和机制。通过秸秆碳足迹量化方法探索,积极引导相关企业充分发挥黄山地区的绿水青山优势,建立绿色供应链体系,积极参与碳汇市场交易和碳标签使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

(三)重点县年度项目建设具体目标

为确保2024年新增秸秆产业化利用能力1.85万吨以上,秸秆产业化利用比例稳定在5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提炼可复制推广利用模式,具体目标分解如下:

表一:秸秆综合利用表 

                       单位:万吨

年份

秸秆总量

秸秆可收集量

秸秆肥料化利用量

秸秆基料化利用量

秸秆原料化利用量

秸秆饲料化利用量

秸秆能源化利用量

未利用量

秸秆综合利用率

2023

11.75

9.16

3.95

0.18

0

1.22

2.89

0.41

94.46%

2024

11.75

9.16

3.96

0.17

0

1.32

2.90

0.36

95.3%

三、建设内容

     (一)主导模式

2024年,休宁县重点发展秸秆饲料化、能源化利用模式。大力发展秸秆综合利用产业,促进秸秆产业化利用,助推乡村产业振兴。建立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打造可推广、可复制、可持续的秸秆综合利用典型模式,加强秸秆收储中心建设,提升收储能力,保障原料供给,最大化延长秸秆产业链,提升经济效益,使有限资源得到无限循环,开启绿色低碳的生态循环农业新模式,同时增加农民的收入,减轻环保压力,兼具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二)秸秆能源化利用项目

1.黄山市白岳木炭加工有限公司能源化利用项目

黄山市白岳木炭加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429日,注册地位于安徽省休宁县海阳镇秀阳村怀玉循环经济园区,注册资金500万元。

公司计划新建生物质机制炭生产线一条,主要建设内容新增粉碎机4台、制棒机20套、机制炭吊窑117套,不锈钢吊筐320个,单梁起重机2台,烟管200米,料仓一个。

项目完成后,预计可年生产0.5万吨生物机制碳,每年可利用农作物秸秆量1.5万吨,预计年销售收入可达1500万元。

秸秆收储项目

1.黄山荣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秸秆收储项目

黄山荣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86日,注册地位于安徽省休宁县海阳镇秀阳村西(黄山德清源种禽有限公司院内),注册资金1000万元。

公司计划新建2400平米钢结构秸秆收储车间配套建设消防系统(包括消防栓、灭火器、烟雾报警器等),购置铲车2台。

项目完成后,预计可年收储秸秆1吨,预计年销售收入可达1200万元

2.休宁县齐云六谷农业专业合作社秸秆收储项目

休宁县齐云六谷农业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22426日,注册地位于休宁县齐云山镇典口村典口组,注册资金50万元。

合作社计划新建2500平米钢结构秸秆收储车间消防池若干,购置相关机械设备及配套设施。

项目完成后,预计可年收储秸秆0.3吨,预计年销售收入可达100

3.安徽皖南勤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秸秆收储项目

安徽皖南勤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688日,注册地位于安徽省休宁县商山镇双桥村村委会内,注册资金500万元。

公司计划新建1770平米钢结构秸秆收储车间,消防池若干,购置青黄储收储、加工相关机械设备及配套设施。

项目完成后,预计可年收储秸秆0.2吨,预计年销售收入可达70万元

(四)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清洁化秸秆成型燃料标准制定

1.工作目标:针对秸秆成型颗粒燃料,调研产品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和消耗情况,编制产品生产加工过程的碳足迹评价标准。

2.调研工作:选择代表性的秸秆收储点、不同类型的秸秆成型颗粒燃料生产加工厂,调研原料的收储、运输、加工等过程的燃料、电力等消耗情况。

3.样品收集测试:采集秸秆收储点和加工过程的温室气体并进行实验测试分析,估算排放量。

4.初稿编制:根据调研和测试分析的结果,编制标准初稿;

5.组织讨论修改并形成标准定稿:组织专家评审会,初稿经讨论修订后,报相关部门进行审定发布

(五)秸秆综合利用生态效应监测评价

1.草谷比与可收集系数测算。选取2种农作物玉米、水稻,进行草谷比和可收集系数的调查测算,为秸秆资源台账关键系数调查核算提供支撑。

2.开展秸秆监测评价。结合秸秆产业化利用模式,建设1以上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点位,开展秸秆还田效果监测与评价。

(六)项目审计、培训、实施方案编制等相关工作

举办秸秆综合利用培训班,对于秸秆利用新技术、新模式进行适当引进、示范、推广以及必要的审计、实施方案编制等相关工作。

四、资金分配及使用

(一)投资估算

秸秆综合利用全部项目计划总投资1391万元,其中中央重点县项目资金443万元;企业及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社会资本融资948万元。根据农业农村部及省项目建设要求,重点县企业主体中央资金补助比例不高于总投资的30%,且单个主体补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元;村集体经济组织可适当提高补助比例的原则进行奖补;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政府购买服务和直接补助等方式奖补。

   总投资估算表

序号

项目

中央财政

资金(万元)

企业自筹

(万元)

合计

(万元)

补贴

方式

备注

秸秆能源化利用项目

41.00

142.00

183.00

 

 

1

黄山市白岳木炭加工有限公司

41.00

142.00

183.00

先建

后补

 

秸秆收储项目

332.00

806.00

1138.00

 

 

1

黄山荣业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

109.00

259.00

368.00

先建

后补

 

2

休宁县齐云六谷农业专业合作社

119.00

291.00

410.00

先建

后补

 

3

安徽皖南勤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04.00

256.00

360.00

先建

后补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 清洁化秸秆成型燃料标准制定工作

20.00

 

20.00

 

 

1

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农业机械装备与工程研究所

20.00

 

20.00

政府

采购

 

草谷比与可收集系数测算及秸秆还田效果监测与评价

30.00

 

30.00

 

 

1

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土肥所

30.00

 

30.00

政府

采购

 

项目验收、技术服务费、审计、培训等

20.00

 

20.00

政府

采购

 

 合计

443.00

948.00

1391.00

 

 

(二)资金分配

    1.秸秆能源化利用项目  

通过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资金重点扶持黄山市白岳木炭加工有限公司秸秆能源化利用生产基地。黄山市白岳木炭加工有限公司0.5万吨生物质机制炭生产线建设项目总投资183万元,申请中央资金奖补41万元,企业自筹142万元。

2.秸秆收储项目

通过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资金点扶持黄山荣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休宁县齐云六谷农业专业合作社、安徽皖南勤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秸秆收储中心项目建设。其中黄山荣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1万吨秸秆收储能力的钢结构收储车间及2台铲车,项目总投资368万元,申请中央资金奖补109万元,企业自筹259万元。休宁县齐云六谷农业专业合作社建设0.3万吨秸秆收储能力的钢结构收储车间及相应的收储机械设备和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410万元,申请中央资金奖补119万元,企业自筹291万元。安徽皖南勤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0.2万吨秸秆收储能力的钢结构收储车间及相应的收储机械设备和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360万元,申请中央资金奖补104万元,企业自筹256万元。

3.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 清洁化秸秆成型燃料标准制定工作

选择代表性的秸秆收储点、不同类型的秸秆成型颗粒燃料生产加工厂,调研原料的收储、运输、加工等过程的燃料、电力等消耗情况。采集秸秆收储点和加工过程的温室气体并进行实验测试分析,估算排放量。根据调研和测试分析的结果,针对秸秆成型颗粒燃料和产品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和消耗情况,编制产品生产加工过程的碳足迹评价标准。

组织讨论修改并形成标准定稿:组织专家评审会,初稿经讨论修订后,报相关部门进行审定、发布。

以上项目利用中央财政奖补资金20万元。项目实施主体为休宁县农业农村局。

4.开展监测评价

草谷比与可收集系数测算和秸秆还田效果监测与评价。

选取2种主要农作物玉米、水稻,进行草谷比和可收集系数的调查测算,为秸秆资源台账关键系数调查核算提供支撑。结合主要种植模式,布设不少于1个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点位,开展秸秆还田效果监测与评价。

以上项目利用中央财政奖补资金30万元。项目实施主体为休宁县农业农村局。

5.项目培训、审计、实施编制等相关费用

举办秸秆综合利用培训班,开展重点县项目宣传推介工作,对于秸秆利用新技术、新模式进行适当的引进、示范、推广。开展必要的审计、实施方案编制等相关工作。

以上项目利用中央财政奖补资金20万元。项目实施主体为休宁县农业农村局。

(三)资金支付

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的资金支付,按照县农业农村局与县财政局联合制定的资金管理政策执行为提高奖补资金精准、高效使用,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加强项目全程管控。

1.设计预算。各实施主体按申报方案进行建设预算,组织施工建设。

2.过程管控。为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和后期审核需要,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工程签证、审核工作。

3.验收审计。工程竣工后,县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开展结算审计,项目办组织相关人员办理竣工验收。

4.资金支付。农业农村局根据验收组意见和审计报告,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额 30%拨付奖补资金,第三方服务费据实支付。

五、进度安排

项目建设期为 20247202412月。

(一)20248月上旬,完成休宁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二)202478月,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完成秸秆收储、秸秆能源化项目前期相关工作。(包括重点县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公示、与承担重点县项目的市场化主体签订协议合同)。

(三)2024912月,完成秸秆收储、秸秆能源化利用建设工作,以及必要的技术咨询、审计等工作。

(四)20251月,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建设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及时纠正项目问题,并总结相关数据材料,做好省级验收工作。

(五)20252月至3月,完成项目的总体审计和资金拨付等工作。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为更好地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县委农村领导小组下设秸秆综合利用专班,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全面负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工作。专班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检查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的日常事务及协调推进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专项补贴资金的拨付和监管等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项目的土地供应及规划落实。

(二)密切配合,注重分工协作

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省农科院、县农技推广中心、县畜牧兽医事务中心、县农业机械事务中心为依托,成立技术保障小组,并对秸秆综合利用实施进行监督管理。统筹秸秆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建议,加强对全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具体负责秸秆肥料化、原料化、燃料化、饲料化等综合利用工作;多部门参加的协调推进机制,明确职责,密切配合,推动秸秆综合利用规划的组织实施。

(三)制定措施,细化政策支持

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的通知》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落实秸秆综合利用相关优惠政策,制定秸秆综合利用配套政策,整合相关资金形成合力,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一步明确秸秆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实施的原则、激励政策、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制定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管理细则等文件,加大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开发和应用示范的支持力度。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形式,利用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力量,加快推进休宁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供政策支持。

(四)严格监管,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生产安全,项目建成后要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努力结合实际形成特色,扩大示范效果。要加强对项目的跟踪,指导项目加强运行管理安全生产。相关设施建成后要采取有效措施,各相关部门要研究制定秸秆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实施设备及产品运行维护的管理制度,定期对项目进行检查,督促业主单位定期对项目设备进行维护,强化运行管理,提高利用效率,确保系统安全、高效和长久的运行和项目可持续发展。

(五)狠抓落实,深化宣传引导

各部门、乡镇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一是召开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动员会;二是开办秸秆综合利用宣传专栏,对秸秆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进行推介,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三是要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建立党员干部联系农户责任制,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做好表率,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通过广泛宣传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和增产增收效果,提高广大农民朋友对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把秸秆综合利用变成农民群众的自觉行为。

(六)加大投入,落实资金保障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为中央财政补助项目,政策性强,廉政风险度高。项目资金实行专账核算,奖补实行先建后补,并严格执行报账制度,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加强和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休宁县2024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工作专班

2.休宁县2024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工作技术指导小组名单

  

休宁县2024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工作专班 

 

 长:汪景峰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汪胜生    县财政局局长

            郑传权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员:谢飞勇    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宋春茂    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韩礼斌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协调推进项目实施,确保按照进度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附件2

 

休宁县2024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工作技术指导小组名单

 

 长:  郑传权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  李文进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陶文文    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股长

          沈文生    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站长

朱胜利    县农业机械事务中心主任

   海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商山镇人民政府人大主席

     齐云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休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吴菁菁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齐云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休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吴菁菁同志任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徐国民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中医药管理局)副主任(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荣锋同志任休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陶伟同志的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李慧同志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贺威虎同志的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郑伟阳同志的休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2024111日    

政府公报第84期 (2024年第1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