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1867/202501-00054 信息分类: 交易公告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5-01-17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废旧设备转让竞价交易公告

作者:休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5-01-17 18:14 信息来源: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 阅读次数:

项目编号:HJXGQ2025J002

受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对其所属一批废旧设备进行公开转让。委托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文件)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具体内容如下:

一、 项目内容:

(一)基本情况:

标的编号

名称

交易保证金(元)

参考价(元)

标的

一批废旧设备

40000

170000

 

竞价底价:

标的编号

竞价底价(元)

每轮加价幅度

标的

170000

人民币1000元或其整倍数

(三)项目实施要求:

1、标的位于原休宁县富大污水处理厂内,本公告公示设备数量及质量清单由出让人委托有关机构进行评估,因该设备均已报废,其公示设备数量及质量仅作为参考。在竞价前竞买人须自行或集中前往实地查看(查看时间为2025年1月26日至1月27日),认真了解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清楚可能存在的实际数量和质量上的差异等各项风险。竞价成交后,项目受让方自行到标的处取货,其搬运、运输等所有费用由项目受让人承担,与委托方无涉。本次竞价标的以实际为准,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买,即表明竞买人对竞价标的情况已完全了解,竞价成交后买受人不得另行主张标的物的瑕疵权利,并且数量和质量的差异不影响成交价格,项目受让人不得因此向委托人、被委托人索赔。

2、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转让标的物,自行了解转让标的物的状况及各项税费交纳情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参加竞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详细了解,确认了资产转让范围、数量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相关要求,委托方及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3.受让人在拆除设备过程中不得破坏建筑物,如有破坏建筑物等情况产生财产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拆除及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二、意向竞买方资格要求:

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团体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本项目交易。

三、交易方式:

(一)如报名产生1家合格的意向竞买方,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协议转让价格不得低于竞价底价;

(二)若报名产生2家或2家以上合格意向竞买方的,采取网络电子竞价的交易方式,价高者得。

四、意向竞买方参与交易的流程:

1步: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8日 12 00 时止。

2、报名方式:意向竞买方登录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点击“投标人”后点击“前往新系统”进入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选择“产权业务”点击竞价报名。

具体《产权交易操作手册》见公告附件。

3、进行网上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的扫描件或照片件:

1)《产权受让申请登记表》(格式见公告附件);

2)授权委托书及委托双方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公告附件,未授权他人办理本项目业务的无需提供);

转让方将在资料提交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名资料审核,请意向竞买方自行及时通过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关注审核情况。未按上述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的不能获得竞价资格。

2步:交纳竞买保证金:

开户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休宁支行

户名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

竞买保证金

账号

标的

40000元

2210501021000007310008859

意向竞买方须于2025年2月8日 14 00时前向以下指定账户汇入足额竞买保证金:

 2、竞买保证金必须通过意向竞买方账户(意向竞买方为自然人的需从意向竞买方本人账户)采取转账或电汇的形式划转至上述指定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系统审核需要识别户名和账号)转让方将在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后查验竞买保证金交纳情况,不符合本条要求的不能获得竞价资格。

3步:参与网络电子竞价或协议转让

(一)网络电子竞价:

 本项目网络电子竞价平台为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竞价系统(意向竞买方于自由竞价期开始前自行登录http://ggzy.huangshan.gov.cn/→点击“投标人”进入“黄山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点击“竞价标的”参与竞价),无须赴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参与现场竞价,具体《产权交易操作手册》见公告附件。若因自身原因需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提供竞价电脑的,务必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预订竞价机位,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电子竞价室竞价机位有限,订满为止,预定机位联系方式:0559-7530084、项女士。

本次网络电子竞价分为自由竞价期和限时竞价期两个阶段。

1、自由竞价期:2025年2月8日 15 00时开始(2分钟时间)。

2、限时竞价期:自由竞价期结束后立即进入限时竞价期,限时竞价周期为60秒。限时竞价周期内如无人加价,则自由竞价期最高出价者为项目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限时竞价周期内如有人加价,则加价后立即进入新的限时竞价周期60秒,如此循环往复直到某个限时竞价周期内无人加价,当前最高出价者为项目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

特别提示:

1、上述时间以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和服务器接收出价的时间为准。

2、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不组织集中竞价。因竞价期很短,建议意向竞买方提前准备好电脑设备,以免耽误出价。如意向竞买方在竞价期内已对某标的出价,应当在竞价结束前及时关注该标的的出价变动和成交情况。

3、项目成交人须于竞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至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

(二)协议转让:

1、转让方将在竞价开始前电话通知唯一合格的意向竞买方确定协议转让时间。

2、转让方将在约定的协议转让时间组织交易双方对项目进行充分协商,签订成交确认书。

五、竞买保证金处置

(一)按本公告约定程序和要求确定项目成交人后,项目成交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凭转让合同至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办理退还手续;其他意向竞买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确定项目成交人后5个工作日内自动退还。

(二)出现下列情形,意向竞买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成为项目成交人后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

2、成为项目成交人后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项目合同;

3、违反本公告相关规定的。

六、交易价款支付:

(一)成交价款支付:项目成交人须于项目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全部受让价款(受让价款不含税费,如项目成交人需要发票,该税费由项目成交人承担),并携同银行收款凭证与委托方签订合同。

(二)交易服务费支付:项目成交人须于项目成交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黄山市物价局批复的标准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相关标准如下:

资产总额

收费标准

备注

1万元以下

300元

采取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1万元—20万元

5‰

20万元—50万元

4.5‰

50万元—100万元

4‰

 

七、其他要求:

(一)凡报名参加本项目者都视同已现场确认了交易范围并认可本项目现状及相关要求,委托方及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二)转让方与项目成交人需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日起5日内签订合同。

(三)项目报名期间若有相关答疑变更将通过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产权交易答疑变更栏发布,请意向竞买方保持关注,自行查看。

(四)意向竞买方须妥善保管报名和竞价账户及密码,任何以意向竞买方账户登录和参与竞买的操作,均视为意向竞买方本人的行为,转让方及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因意向竞买方自身电脑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出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意向竞买方自行承担。

(六)网络电子竞价的时间以竞价页面时间为准,由于意向竞买方自身电脑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页面时间不符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意向竞买方自行承担。

(七)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技术)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服务异常、网络竞价中断或竞价结果异常的,交易各方均不承担责任。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公告附件协议为准。

(九)特别提示:

1、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8日 12 00时期间进行报名,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报名;

2、意向人应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报名结束前等可能存在的高峰期;

3、报名中有任何疑问请加操作支持QQ群172359788,或联系本项目交易平台。 

4、凡参与报名竞价者均需要办理CA证书,请联系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

(十)请参与竞价者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八、联系方式

委托方联系人:王志坚         联系方式:0559-7510315

报名及项目咨询联系人:倪磊磊     联系方式:0559-7517687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地址:休宁县政务服务中心七楼 

九、行政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休宁县财政局     联系方式:0559-7511647

   休宁县财政局地址:休宁县海阳镇书院路9号

 

                                                                                                                  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