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1867/202501-00057 信息分类: 交易公告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5-01-2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休宁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站台、车体广告位经营权转让交易公告

作者:休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5-01-26 18:52 信息来源: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 阅读次数:

项目编号:HJXGQ2025J003 

    本转让方(休宁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拟公开转让休宁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站台、车体广告位经营权,现委托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按本公告内容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公开披露经营权转让信息。本次公告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1、转让方:休宁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2标的简介:该项目标的位于休宁县,休宁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70辆公交车车体、车厢内和县域内68处站台广告招租(不包含车载LED屏幕、车载电视机)

本项目按现状公开经营权转让,竞买底价为人民币211.4088万元三年转让费)

注:在竞价前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实地查看,对转让标的涉及的广告位进行详细的了解和调研,清楚可能存在的实际数量及质量上的差异等各项风险,如因此产生任何经济、法律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代理机构和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无关。

3、年经营权转让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期内年租金不设涨幅。

4、竞买保证金:人民币38400元。

5、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38400元。      

6、经营范围有限制:

1)所有经营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不得经营发布国家广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广告,自觉维护社会公德。

二、交易方式

如报名产生1家合格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成交价格不得低于竞买底价);如报名产生2家或2家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采取公开竞价的交易方式,价高者得。

交易会结束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当场签订《现场成交确认通知书》。

三、项目报名方式

竞买人于2025年33120分前持CA数字证书登录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报名材料完成报名。本项目网上报名操作联系电话0559-7530084,网址http://ggzy.huangshan.gov.cn/),并随时关注网站澄清公告。

四、项目竞买底价及每轮加价幅度

项目竞买底价:人民币211.4088万元。每轮加价幅度:人民币2000元整或其整倍数。

该竞买底价及加价幅度由休宁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提供。

五、意向受让方资格要求

凡具有广告制作与发布权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与报名竞价。(但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接受报名,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http://www.court.gov.cn/网站查询为准)。

六、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企业法人、团体组织提交的资料: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未委托他人办理该项目业务则无需提供);

3.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注:身份证须提交正反两面。

上述材料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交原件扫描件即可。若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不真实或缺漏的情况,报名将审核不予通过(请报名人随时关注网上报名审核情况,及时更正)。

七、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查验及处置:

(一)意向受让方须于2025年33140分前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指定账户汇入竞价保证金

收款人: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

开户行及银行账号分别为: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休宁支行

  号:2210501021000007310008870

(二)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必须通过本单位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的形式划转至我中心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通过支付宝、微信及超级网银转账,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竞价保证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将在竞价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后查验竞价保证金缴纳情况,符合要求的方可获得竞价资格。

(三)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履约完成后按规定手续予以退还;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5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八、成交价款的支付及产权交易手续费   

(一)成交价款的支付:经营权转让成交款按年度支付,受让方自签订《现场成交确认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第一年度上半年经营权转让成交款,后每半年支付一次经营权转让成交款(受让价款不含税费,如项目成交人需要发票,该税费由项目成交人承担)。

(二)产权交易手续费: 

竞得人须于项目成交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休宁县物价局批复的标准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支付产权交易手续费。收费标准如下:

资产总额

收费标准

备注

1万元以下

300元

采取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1万元—20万元

5‰

20万元—50万元

4.5‰

50万元—100万元

4.2‰

100万元—500万元

4‰

500万元—1000万元

3.8‰

1000万元—5000万元

2.8‰

5000万元以上

1.3‰

九、现场交易时间及地点

(一)竞价时间2025年33150

(二)竞价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第开标室(休宁县行政服务中心七楼)

(三)竞价注意事项

1、参与本次竞价的意向受让方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请意向受让方务必按公告约定准时参加,逾期视为弃权。

2、意向受让方须遵守会场秩序、遵守竞价规则,禁止出现操纵价格、串通其他人报价、损害他方利益等违法行为,不得阻挠他人竞价和扰乱竞价活动的正常进行,一经发生上述行为,将被取消竞价资格,其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在竞价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导致竞价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转让方及我中心有权根据具体情况中止或终止竞价。

十、相关要求

1、凡报名参加本项目者都视同已现场确认了经营权转让范围并认可本项目现状及相关要求,转让方、招标代理机构及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若拒绝签订《现场成交确认通知书》或违反本公告约定,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2、受让方需在项目成交日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广告位经营权租赁合同》,办理交接手续。合同订立后7日内将交易合同送至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归档,若受让方违反本约定,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3、在租赁期限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休宁县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设置广告设施和发布广告,不得经营发布国家广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广告,自觉维护社会公德。

    4、站台、车体广告按转让方、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制作,车体公益广告应按转让方指定位置及样式发布,商业广告和公益广告应同步制作、同步更新,且公益广告制作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广告发布前必须经转让方审核通过后方可发布。如车辆因交通事故发生碰撞刮擦,造成广告破损的,转让方将积极协助受让方进行索赔。

5、在租赁期限内,受让方取得的站台广告位不得闲置空版,在无商业广告期间,必须无偿发布公益广告。

6、在租赁期限内,受让方不得对外转让、出租、抵押和赠予全部或部分广告位经营权。

7、在《广告位经营权租赁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后,广告位经营权由转让方无偿收回,受让方在广告位上添置的设施均以现状交给转让方,且不得要求补偿。

8、在租赁期内,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并服从转让方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依法纳税,文明、合法经营。

9、在租赁期内,如新增车辆,受让方可优先获得新增广告位经营权,经营权费用按市场价商议但不低于本次成交价款比例收取。

10、转让方不定期对广告位完整情况等进行检查考核,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受让方应无偿整改。如不整改的,转让方有权无偿收回广告位经营权,且受让方不得要求退还当年度的所有租金。

十一、公告疑义解决

意向受让方对本公告若有疑问,请在2025年33日前向转让方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我公司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产权交易——澄清公告栏进行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项目考察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18805593966

项目报名联系人: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 倪先生

联系电话:0559-7517687     

地址:休宁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七楼

 

休宁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2025年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