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1867/202502-00042 信息分类: 教育改革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5-02-1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教育改革主动回应】休宁县2025年春季学期初致学生家长一封信

作者:休宁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5-02-10 09:02 信息来源:休宁县教育局 阅读次数:

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新学期伊始,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促进孩子健康成长,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拒绝违规学科类校外培训

充分认识违规培训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退费难、卷钱跑路等资金风险,教育引导孩子自觉抵制、拒绝参加。

要参加学科类培训,务必看清该机构是否有县教育局颁发的办学许可证书,如果没有办学许可证书,该机构进行的就是违规学科类培训行为。同时根据国家“双减”政策,学科类培训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

二、慎重参加校外托管服务机构

校外托管服务机构是在我县依法登记,为中小学生提供非在校时段接送、休息、临时看护等的社会机构。托管机构没有办学资质,不能从事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家长朋友在选择校外托管服务时,一要看清场地是否容易安全疏散、是否存在消防、食品等安全隐患;二要看清该机构是否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提供餐饮服务的,查看其是否持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信息公示卡》;三要教育引导孩子拒绝参加托管机构组织的各类培训。

三、理性选择非学科类校外培训

非学科类培训,需县文旅体局、县科商工信局等部门依法依规核准。因此家长朋友在选择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时要“一看、二签、慎缴费”。

一看培训资质。请家长们关注是否有县文旅体局或县科商经信局等相关部门发放的核准书;从事培训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相应教师资格证。以上证件应在机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二签培训合同。家长朋友要主动与培训机构签订由教育部办公厅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并索取正规发票。

三要谨慎缴纳培训费用。缴费时,应避免一次性缴纳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务必通过教育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进行选课缴费。

欢迎大家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如发现违规校外培训等行为,请及时向县教育局、县文旅体局、县科商工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反映情况。

非常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顺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白名单附后。

投诉举报电话:

学科类培训:0559-7517441

体育类培训:0559-7518324

文化艺术类培训:0559-7518324

科技类培训:0559-7519838

托管类:12315

休宁县“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