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休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休宁县区域性农村敬老院优化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休宁县农村敬老院存在资源分布不均、部分敬老院地理位置偏远、供养人数少、服务功能弱等问题,老年群体基础服务设施薄弱,难以满足老年群体对优质养老服务的需求。优化调整农村敬老院布局,是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质量、合理配置资源的迫切需要。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精神,通过撤并整合、片区打造、达标升级,分批次、分步骤推进区域性农村敬老院优化调整,实现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的目标,全面提升特困人员供养管理服务水平,促进我县养老服务事业与产业融合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4年9月初,启动《休宁县区域性农村敬老院优化调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起草工作;9月9日—9月17日,集中对9个乡镇敬老院开展实地调研;9月26日,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组织9个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召开专题会,会上收到意见9条,吸纳9条,会后修改完善形成《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11月1日,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再次组织9个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召开专题会,对该方案进行细化、完善,形成《实施方案(审议稿)》;11月29日《实施方案(审议稿)》提请县政府第四十二次常务会议常务会审定通过;2025年1月28日正式印发《休宁县区域性农村敬老院优化调整实施方案》(休政办秘〔2025〕 2 号)。
四、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工作目标
到2026年底,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的区域性农村敬老院,全面提升特困人员供养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全县养老服务事业与养老产业融合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是完成整合撤并。整合9所现有农村敬老院为5个区域性农村敬老院,分别是齐云山区域、溪口区域、五城区域、临溪区域和海阳区域农村敬老院,明确各区域敬老院收住范围,合并后的5所区域性敬老院实行县级统一管理。
二是优化运营模式。将优化调整后适合公建民营的区域性农村敬老院委托给有资质、专业化的养老服务机构运营;县民政局和属地乡镇分别与运营方签订委托运营协议,明确产权归属和责权利关系等,科学合理设定委托运营期限。
三是加强资产管理。被整合的敬老院房产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做好资产登记;涉及国有资产的,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相关规定执行。
四是妥善解决关联问题。要严格国有资产管理,对敬老院整合前的全部资产进行清产核资、造册登记。妥善解决敬老院管理人员的劳动关系善后事宜,加强敬老院老人的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等工作。
五、创新举措
整合撤并农村敬老院,打造区域性敬老院,实现县级统一管理,提升管理服务效率;拓展养老服务范围,在满足特困人员兜底保障前提下向社会开放,体现适度普惠原则;引入专业养老服务机构运营,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持续推进区域性农村敬老院建设,确保2026年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加强对运营机构的监督管理,不断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拓展养老服务范围,推动养老服务事业与产业融合发展;关注特困人员及其他入住老人的需求,持续做好心理疏导和精神慰藉工作。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休宁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股
解读人:邓巧娟
联系方式:7519973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