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休宁县水普以外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调整的批复
县农业农村局:
你局《关于水普以外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调整的请示》(休农字〔2025〕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藏溪、福寺河、贵源河、横塘河、矶溪、岭观河(吴田河)、梅溪河、牛岭河、酸梅树水库泄水河(龙源河)、汪村河、汪溪河、岩溪、长丰河、长丰西北支河、左龙河、三村河、占川河、高桥村北支河(里仁河、东坑河)、杭溪、方干河共20条水普以外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调整方案。
二、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其安徽省实施办法和《安徽省水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等涉水法律法规规定,强化组织,落实各项措施,全面做好河道管理和保护工作。并根据涉水法律法规,提出河道管理保护方面针对性管控措施以及其他相关内容。
三、你局要按照河道管理事权划分,依法加强对辖区内河道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县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文化旅游体育、林业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做好河道管理和保护的相关工作。
附件:藏溪等20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略)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