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1867/202503-00016 信息分类: 核查处置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民,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3-13
发布机构: 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03-13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休宁县下东豆腐坊)

作者:休宁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5-03-13 09:07 信息来源: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实施的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涉及我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现将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休宁县下东豆腐坊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一)抽检基本情况。休宁县下东豆腐坊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特制香豆干,生产时间:2024.11.28,规格:称重,经抽样检验,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2024年12月17日,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休宁县下东豆腐坊送达了检验报告,休宁县下东豆腐坊收到报告后开展了产品召回并整改。

(三)核查处置情况。休宁县下东豆腐坊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特制香豆干,生产时间:2024.11.28,规格:称重,经抽样检验,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违反了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十四条的规定,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实施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