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1867/202503-00024 信息分类: 公正监管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民,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3-28
发布机构: 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03-2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公正监管 主动回应】休宁县消保委、市场监管局致全县消费者一封信

作者:休宁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5-03-28 09:42 信息来源: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全县广大消费者朋友:

清明节将至,为让大家度过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节日,县消保委、市场监管局特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大家在消费过程中注意以下几点:

购买祭祀用品时,要选择正规商家,仔细查看商品包装、标识,避免购买到 “三无” 产品。同时,警惕一些商家以次充好、虚标价格。若遇到祭祀用品质量问题,要保留好购物凭证,以便维权。​

外出就餐需谨慎,要选择证照齐全、卫生状况良好的餐饮单位。注意查看菜品价格,防止不明码标价或出现 “天价菜”。就餐时留意食品是否新鲜、有无异味,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谨慎食用应季野菜,不要盲目迷信某些野菜的“养生”“药用”“治疗”功效,注重食物多样性和膳食平衡。

选择旅行社出行,要签订详细合同,明确行程安排、服务标准、费用明细等。对于低价旅游团要格外小心,谨防强制消费陷阱。自驾出行提前做好车辆保养和规划,加油时选择正规加油站,注意油品质量。

网络祭扫虽便捷,但要选择官方、正规平台,防止个人信息泄露。同时,警惕网络上以祭祀为名的诈骗行为,不轻易向陌生人转账汇款。

消费者如遇纠纷,可先和商家协商解决,无法达成和解的,可以拨打12315热线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们将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让大家安心消费。

让我们携手践行文明新风,共度平安清明!

 

县消保委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