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2024年度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 住建局的职责是“两不愁三保障”中的住房安全保障。主要是通过动态监测农村住房情况、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等,优先帮助、解决和保障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其他脱贫户等6类农村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安全。做到动态监测、动态清零、应改尽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整体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度,我县继续实施六类低收入群体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截止年末,共完成房屋改造19户(年度计划任务2户),发放危改补助资金共计37万元。农村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安全问题得到了有效地保障。
二、 综合评价结论
我局积极与相关部门的合力,适时开展数据比对与预警,对动态调整的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监测户等农村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安全实行动态监测,动态管理,数据比对结果会及时反馈给乡镇核实,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做到动态监测,动态清零。确保所有保障对象住房安全。
根据文件精神,我局结合2024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绩效评价结果为:危改程序规范、资金使用合规。
三、 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情况分析。
2024年下达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7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3.2万元和省级补助资金0.5万元)及往年结转资金33.6万元,共计37.3万元,截止年末实际通过“涉农一卡通”拨付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7万元。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中央和省级分配及中央结转资金共计37.3万元。验收合格30天内通过“涉农一卡通”及时拨付给危房改造户的补助资金37万元。
(三)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上级下达任务,2024年初上级下达任务计划改造2户低收入群体住房。截止年末已改造完成19户,超出2024年度下达的计划任务。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下达任务2户,实际完成19户,完成率380%;质量指标:改造验收合格19户,合格率100%;时效指标当年开工19户,完工19户,验收合格发放资金19户共计37万元,完成值100%;成本指标:下达资金3.7万元,实际补助37万元。服务对象满意率:目标≥95%,实际满意率100%。
四 、工作开展情况
(1)健全组织,保障实施。为确保农村自建房住房安全,在农村自建房住房安全保障领导组的指导下。积极抽调专业技术人员,成立技术服务指导组,对全县21个乡镇开展农村住房安全保障的检查及业务检查指导服务工作,合力推进全县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
(2)建立机制、完善方案。根据2024年全县城乡自建房屋安全整治工作要求,我局会同乡村振兴局、民政局及各乡镇积极加大对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等6类农村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安全情况实行动态监测管理,发现一户,解决一户。
(3)精准排查、认真实施。进一步加大农村自建房专项整治力度。前期我县共排查农村自建房屋81803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3341栋),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682栋(经营性自建房11栋,其他自建房671栋)。截止9月25日已全面完成农村自建房专项排查整治及信息归集平台数据录入销号工作,整治销号率为100%。
(4)积极开展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回头看”及系统录入工作。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做好脱贫户住房安全保障“回头看”及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各乡镇对辖区内农村自建房(特别是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全面开展“回头看”及系统录入工作。原系统显示全县脱贫户共5142户,截止10月28日,共完成脱贫户住房安全保障“回头看”系统录入并审核通过5151 户。截止11月30日,全面完成7157 户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回头看”及系统录入工作,录入率和审核通过率均为100%。
五、附件
休宁县农村危房改造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休宁县年农村危房改造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xls
休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O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