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227X/202503-00010 信息分类: 老旧小区改造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2025-03-31
发布机构: 休宁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5-03-3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休宁县老旧小区改造转移支付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作者:休宁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5-03-31 11:17 信息来源:休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4年,休宁县共获上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07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73万元,按照有关规定已及时拨付使用专项补助资金。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休宁县2024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共计投资837万元,年初预算县财政安排资金保障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规定分配专项补助资金,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07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73万元,中央补助占比48.6%;其中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73万元资金按规定时间分配下达,实际使用73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县财政均建立了预算执行、绩效监控机制,编制了绩效目标、及时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2024年度改造城镇老旧小区市政基础设施,铺设小区内雨水管网、污水管网,改造小区内道路等;拆除违章,弱电下地,完善小区内停车、充电、安防、照明等设施;修缮小区建筑物公共部位,提升人居环境及配套设施建设水平。截止12月底,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改造计划完成率。计划改造小区2个,实际开工量2个;计划改造户数309户,实际开工量309户;计划改造建筑面积14.2万m2,实际开工量14.2万m2;计划改造楼栋数14栋,实际开工量14栋。

2.居民参与。依托社区主体,邀请包保单位、产权单位及小区居民代表,开展“居民代表大会”、“板凳会”,发挥业主代表的监督作用,对改造中出现的问题出谋划策、及时解决,加快推动项目建设。建立党组织占改造小区个数100%。

3.改造内容。2024年2个老旧小区,均将雨污排水、给水消防、安防、强弱电规整、绿化、照明、路面等内容纳入了改造,解决了居民尤为关心的排水、照明等问题。同时实施“适老化”“适儿化”改造,包括对小区、楼栋出入口、周边道路、广场、绿地等公共空间进行无障碍改造,解决室内外高差。

4.工程质量安全。积极落实管理机制,按照程序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制定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落实安全报建及质量报监,制定各项管理制度,落实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监理、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等工作。未出现经群众信访投诉、审计发现、媒体曝光等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本项自评不扣分。

5.长效管理机制。截至目前,我县各专营单位已相继完成3个小区通信设施、配套燃气管网、“水改”及公共充电桩的投入和运营,总体占比100%。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全面移交所辖社区,并依托社区统一管理,实现老旧小区建后管养长效机制。

6.完善配套政策制度。休宁县通过简化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流程,对土地、环评等实行简易流程或豁免审批等,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拆除小区周边权属集体所有的危旧房(棚),腾出空地新建一批公共健身、公共停车场(棚),其中利用老供电局宿舍废弃食堂,改建老年活动中心约32㎡,解决区域周边公共服务及适老化服务设施不足等。本项县级自评不扣分。

7.完成改造小区居民满意度。通过现场走访的方式,对老旧小区改造居民进行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达100%,大于满意度指标。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政策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政策、资金管理(分配)办法、绩效评价办法、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等信息全部及时对外公开。

(二)评价报告报送及时性、完整性:按时报送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自评表且内容完整。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设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专帐,所有资金均纳入专帐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无违规违纪行为,无资金截留、挪用等违规、违纪行为。

六、附件

休宁县老旧小区改造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休宁县老旧小区改造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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